兩人靜默對視著,歡歡覺得仰頭看一個人實在太累,手指勾了勾,傲慢地對潘森說,“來,你蹲著和我說話。”
仰頭真的太累了。
潘森問,“你是誰?”
為什么能看出他是一條美人魚?
人世間沒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他掩飾得特別好,這幾百年來,雖是同一張臉,卻世界不同的角落生活,二十年換一個地方,二十年換一個地方,從不留戀。
“我就是我。”歡歡很酷,見潘森不聽話,他就不高興了,“不想理你了。”
竟然不乖乖蹲著說話,累死小爺了。
歡歡扭頭就走,被潘森抓住了帽子,他只不過是順手拉一個東西的,可歡歡太矮了,都不到他大腿,這么一抓就抓到帽子上,然后摸到了一個又軟溫熱的不明物體。
潘森,“…”
歡歡被人摸到了頭上的敏感處,跳起來,嗷嗷叫,捂著頭,“不準摸我的角。”
潘森,“…”
這娃娃不是人?
潘森恍然大悟,可不是人又是什么物種,還能有角,他很確定自己摸到了一個軟乎的,溫熱的東西,種族血脈經過多年人族的洗禮,已經變得十分同類化。
就算妖族也已經變成了人類的模樣,純血的妖族都能化成人類的樣子,為什么歡歡有角?
小茶不是說,這是她親戚家的孩子嗎?
“我好像在哪兒見過你。”
他第一次見到歡歡,就覺得他有點面熟,卻一直記不起來,歡歡根本不在意他是什么想法,“不準告訴其他人,不然…”
歡歡叉腰,奶兇奶兇的,“我殺了你。”
這是他跟電視劇學到的,每次一聽到這句話,被威脅的人又生氣又害怕,效果很棒的。
潘森失笑,人不大,口氣不小,“你不是要請我吃烤魚嗎?走吧。”
“哦,你也吃魚?”
“我很喜歡吃魚。”
歡歡舔舔嘴巴,有點嘴饞,“我覺得你的肉應該很好吃的,你挖一塊給我吃嗎?我還沒吃過美人魚的肉。”
潘森,“…”
小孩的眼光發亮,一副為了肉可以不惜代價的模樣,一點都不知道自己的要求多過分,也沒意識到是一個不正常的要求。
潘森忍不住想起了一件很久遠的事情。
“不可以哦。”他的語氣非常溫柔,在歡歡頭上拍了拍,“走吧,吃烤魚,我認識一家烤魚店,比我的肉好吃,我的肉有點老你嚼不動。”
“那你抱我吧。”歡歡理所當然地伸出手,不想走路了。
畢竟今天走了很長時間的路,細皮嫩肉的小孩子覺得自己的腳都被泊油路磨傷了腳。
潘森彎腰,抱起他,“你在山中是大王吧。”
歡歡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高深莫測不說話,阿娘說,在人間遇到你聽不懂的事情,你就擺出日常表情就行了。
日常表情就是一副欠揍的樣子。
潘森帶歡歡去了一家烤魚店,要了包廂,一大一小吃烤魚,潘森還特意交代服務員,進來前要先敲門,他們不喜歡被人叨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