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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68章 劓刑

  “一定要大力整改這些邪祠!”

  在石閔的號令之下,一張又一張的告示被張貼在許昌的大街小巷,以及各個村鎮的顯眼的地方。不僅如此,從許昌而出一隊又一隊的信使,快馬加鞭,他們身上都帶著魏王的手詔,趕赴各地,命令各地方的官吏按照這個手詔行事。

  “魏王有令!舉國上下,除拜祭三皇五帝,佛道諸神靈,以及堯舜禹、季札、孔子、孟子等上古先賢之廟宇,其余毛神之民間廟宇全部拆除!百姓不得供奉祭拜!”

  隨著魏王石閔的手詔下達,各地紛紛派出兵馬,去強行拆除各路毛神的廟宇!

  許昌,玄天上帝廟。

  “你們干什么?混賬啊!你們要遭天譴的!玄天上帝要發怒了!”

  看著眼前的甲士在廟宇之內打砸,就連“玄天上帝”的金身都被砸得稀巴爛,附近值錢的東西都被搜刮一空,廟宇里的人和老百姓們紛紛阻擋,但都被甲士們控制起來,只能眼睜睜看著廟宇被砸得不成樣子。

  其余各地的情況,大體如此。

  石閔分這道手詔,乃是針對各地方的民間都邪祠。

  據統計,在這次浩浩蕩蕩的拆除邪祠的運動中,持續一百日,范圍遍布大趙國的各地方,被拆毀的邪祠共計四千六百多座,搜刮錢財,折現錢財超過三千萬貫!

  這一次拆毀邪祠的運動,可謂是弄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的,但只是暫時的,畢竟老百姓的日子還要活下去,沒有了這個信仰,他們還可以換下一個信仰。

  而除此之外,石閔還找來了各大世家的代表,呵斥了幾句。

  沒有這些地方豪紳的支持,沒有他們在背后撐腰,這些邪祠焉能在地方扎根?焉能如此搜刮民財?

  在這次運動之后,石閔在許昌的行程便徹底結束。隨即,石閔便直接北上,往鄴城而回。

  鄴城。

  石閔回到都城的時候,原本還沉溺在溫柔鄉的石遵當即帶領群臣出到正德門迎接。

  城門口,二百多位大臣站在那里,排列得整整齊齊的,無不低著頭,眼觀鼻,鼻觀口,口觀心,宛如老僧入定一般一般一動不動分。

  過了沒一會兒,出巡隊伍的旌旗便飄飛在官道的上空,一抹黑色也出現在地平線上。

  等了老半天,石閔的隊伍終于趕到了!

  作為皇帝的石遵,顯然擺正了自己的姿態,在石閔的六御車駕到前面的時候,便迎面走了上去。

  石遵在大庭廣眾之下,眾目睽睽之中,就跟迎接“父皇”班師回朝的太子一般,直接走到了車駕的跟前,而石閔也在這個時候神色自若地下了車駕。

  “陛下。”

  “魏王,請。”石遵做了一個請的手勢,讓石閔先走,自己隨后跟上。

  就這樣,石閔登上了一定撐著華蓋的馬車,與石遵同乘一車,迎著臣民們炙熱的目光,石閔一臉云淡風輕之色,不時的揮手致意。沿途的老百姓無不高呼萬歲!

  在回來的時候,石閔已經跟秦牧、荀稷等人商議過,具體的改革如何施行,故而在第二日的大朝會上,石閔便連續提出幾個改革措施,同時多了不少的人事調動。

  “首先,是邪祠之事!有不法之徒利用黎庶之蒙昧,在民間私建廟宇,供奉各路毛神,使百姓信仰紊亂,而不法之徒則從中漁利。是故,為統一信仰之計,為打擊不法之計,為避免黎庶繼續破財之計,臣請大司徒文章負責拆毀邪祠之事。百日之內,舉國上下之邪祠,有多少拆毀多少!”

  “準!”

  文章出列道:“臣領命!”

  “其二,各地方冗官嚴重,地方官吏大多玩忽職守,貪贓枉法,魚肉百姓。是故,為整肅吏治,臣請廷尉崔皓負責整頓吏治,安排各地方官吏的人事調動。”

  “準!”石遵又應了一聲,跟應聲蟲一樣。

  石閔在陛臺一側又道:“為整肅吏治之事,臣請賜崔皓一道先斬后奏的圣旨!各地方官吏,上到郡守,下至三老里長,無論出身,無論品級,無論以往政績,但凡犯法,一概嚴懲不貸!”

  “諾!”

  石閔又道:“其三,選官之事。各地方冗官,裁撤之后,理當優勝劣汰,各司其職。地方官吏出處有三,一則自稷下學宮選拔,二則據招賢令,入招賢館選拔,三則官員自行舉薦。但凡官吏所出之處,必須力行考核,所考官或舉薦者,須對考核之人或舉薦之人負責!”

  “選官之事,由中書監冉良全權負責。”

  “臣領命!”

  “其四,邦交、通商之事。大鴻臚秦牧負責此事,校書郎荀稷協助,即日起對晉國進行國事訪問,秦牧出使建康,負責與晉國建立通商互惠互利之事,于淮南一帶設立通商口岸,降低關稅,招商引資。荀稷同時出使成都,與成國建立互惠互利關系,必要時可與成國結盟,遏制晉國。”

  “此外,還應出使燕國、代國,與之建立盟好關系,在邊境一帶設置通商集市,除武器裝備,銅、鐵之外,諸如鹽、布匹、絲綢、米粟谷物等商品都可以跟鮮卑人交易。至于西面的仇池國和關隴割據勢力,嚴禁通商,但凡過往之人要仔細盤查!”

  “臣等遵命!”以秦牧為首的鴻臚寺的大臣們紛紛唱喏。

  “其五,禁止買賣人口。要在全國打擊販賣人口,廷尉崔皓負責重新修訂法律法規,嚴刑峻法,針對販賣人口者,處劓刑(割鼻子),販賣一人罰錢五百貫!”

  石閔對于販賣人口的人販子,還有那些赤裸裸的人口交易可謂是深惡痛絕!

  實行劓刑,罰款五百貫,這一針對販賣人口的刑罰不可謂不嚴峻!

  劓刑,是華夏古代割掉鼻子的一種刑罰。

  鼻子是呼吸空氣和辨別香臭的器官,鼻子沒了,雖然不至于危及生命,但它一方面影響了人的外形,同時對人格也是很大的摧殘。

  在華夏歷史上,劓刑實施的時間之長、范圍之廣,是駭人聽聞的。

  劓刑產生的年代極為久遠,上古時,就已實施劓刑,《易經》中曾說:“其人天且劓”。劓刑在夏、商時已普遍使用。

  據說,夏時受過劓刑的有上千人。商代盤庚遷都到殷之后,下詔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于茲新邑”。

  意思是,對那些不仁不義、桀驁難訓、一有機會就干壞事的人,輕者割去鼻子,重者處以死刑,使他們斷子絕孫,務必使新都城內不再有這一類人。

  周代正式把劓刑定為“五刑”之一,五刑即黥面、割耳、宮刑、刖足、死刑,《尚書·呂刑》把這五種刑稱為“五虐”。《周禮·秋官·司刑》鄭康成注:“劓,截其鼻也”。

  劓最早見于甲骨文,從刀從自,“自”是鼻的古字,正象征了用刀割鼻,也就是劓刑。劓刑重于墨刑而,輕于刖刑。劓刑在周代運用的范圍其廣,史稱周初“劓罪五百”,至姬滿時增至千條。春秋戰國時期,劓刑仍被沿用。

  《左傳·昭公十三年》記載,楚“公子比為王…且曰:‘先歸復所,后者劓’。”周代規定:“凡觸易君命,革輿服制度,奸宄盜攘傷人者,其刑劓”,就是說,那些違抗國君的命令、破壞規章制度、好淫偷盜、破壞治安、打架斗毆、傷人身體者,都要受割鼻之刑。

  周代,受過劓刑的人常常被派去守關。

  因為他們被割鼻之后,面貌丑陋,不宜在稠人廣眾中生活,他們自己也不愿呆在人多的地方,于是甘心接受命運的安排,到偏僻寂靜的遠處了此殘生。當時距京師五日里之外的三關有十二座關門,都是由那些受劓刑的人把守。

  春秋、戰國以至初漢,劓刑是一種很普通的刑罰,被割掉鼻子的人說不清有多少。贏渠梁任用公孫鞅實行變法,有一次公子虔違犯禁令,公孫鞅就將他處以劓刑。

  劓刑在戰國及秦也用作懲罰士兵的刑罰,《商君書·境內》載,凡攻城之戰,兵士如“不能死之,千人環,賭諫黥劓于城下”。劓刑有時與其他刑罰結合使用,如《秦簡·法律答問》載:“不盈五人,盜過六百六十錢,黥劓以為城旦”。

  嬴政時,劓刑更是家常便飯。太博趙高教嬴胡亥熟悉獄訟之事,隨意把人抓來割掉鼻子或斬首,作為嬴胡亥的實習。當時真正犯了罪應當處以劓刑的不計其數。崔實在《政論》中說,秦滅了六國之后,把俘獲的六國軍士和百姓大都處以劓刑,竟然使社會上沒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還多,甚至人們以沒有鼻子為正常,有鼻子倒覺得丑了。“秦割六國之君,劓殺其民,于是赭衣塞路,有鼻者丑”。

  公元前一六七年,劉恒下詔廢除肉刑,將劓刑改為用笞三百來代替,劉啟時更改為笞二百。從此,劓刑體為官刑被取消。

  但是,后世仍不斷有人遵循古制,動輒將人割鼻。

  南朝梁時,蕭衍下詔將劓刑再次廢除。之后,在一些非漢族統治的朝代或非漢族居住的地區,仍正式使用劓刑。如唐代,吐蕃規定的各種肉刑,其中就有劓刑。

  金代規定對那些犯了重罪而尚不至于被判處死刑者,要處以劓刑或割耳等刑罰,使他們留下標記,與一般平民百姓有所區別。蒙古民族入主中原的元代也恢復過劓刑。

  公元一三三三年,朝廷下詔對強盜要判處死刑,對一般偷盜牛馬的人要判處劓刑。對一般偷盜驢騾者,初犯要處以黥刑,再犯處以劓刑。

  對那些偷盜豬羊者,初犯處以墨項,再犯處以黥面,三犯劓刑,劓刑后再犯者處死。其它朝代,加唐、宋、明、清等,官方規定的刑罰未見再用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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