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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0章 量入為出

  太子詹事、東閣大學士李綱卻對皇帝的得意不滿,認為皇帝這是變相的剝奪敲詐商人,認為此風不可開,更不可長。

  “這怎么會是敲詐呢,商人們爭奪贊助商的名額資格,雖然確實是拿錢來換這贊助商之名,可他們的付出并不是白付出,他們的收獲是很顯著的,商人言利,無利不起早。這些能成為贊助商的,哪家不是天下有名的大商團或是大商行,他們會做虧生意,還爭著做?朝廷并不強求他們成為贊助商,他們掏錢做贊助商,得到的收益是很高的。”

  李綱則說皇帝不當言利,不能跟商人一樣。

  羅成笑笑,望向崔君肅。

  “崔相,替我告訴李大學士,朝廷能夠不言利不談錢嗎?”

  “圣人,普通人家,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哪也離不開錢,至于朝廷用錢之處就更多了。去歲,朝廷兩稅收入,計粟則兩千五百余萬石,布繃綿則兩千五百余萬端匹,錢則四百余萬貫。”

  “另有工商稅、專賣稅、市舶關稅,以及朝廷通過和買糶賣、與藩國朝貢貿易所得,共計約五千萬貫左右。”

  崔君肅是朝廷的大管家,他說的這些數字,自然是不會錯的,當然,這些數字,其實也是公開的,民部上奏朝廷的奏表中,都并不是保密的。

  “這些錢夠支出嗎?”皇帝問。

  從這些數字上看,朝廷收入很高,做為正稅的兩稅收入,收的粟米絹布這些實物租,并不算高,若是按照隋時的租庸調制,一丁年繳兩石租,兩千五百萬石粟,不過是一千二百來萬丁的租而已。隋強盛時可是有近九百萬戶人丁,哪怕以每戶兩丁算,也是近兩千萬丁,一人兩石那就是四千萬石粟的年租收入。

  實際上雖然要扣除不課戶、不課丁,但相差也是巨大的,這也是為何隋朝時的存糧能有那么多的原因所在,均田地分的少,可租卻是按每丁百畝的標準統一收的年租兩石。

  當然,隋時沒有工商稅專賣之稅市舶之稅等等,也不會和買、貿易這些。

  而大秦朝廷重視工商,對這塊的稅收立了很好的稅制,稅收很高,之前一年鹽稅就近三千萬貫了,如今雖然鹽稅朝廷主動降了一半多,可一年也還有一千多萬貫的鹽稅,加上提高了的茶、酒、礦的稅課,使的朝廷一年專賣稅就能達到近三千萬貫。

  加上工商稅和市舶關稅一千多萬,然后是朝廷主導的和買、貿易等,一年的這些錢的收入有五千萬貫左右。

  很驚人。

  “圣人,朝廷收入不少,但開支也大。兩稅正稅里的粟兩千五百余萬石,三百萬折充絹布,添入六京庫。三百萬回充米豆,供尚食及諸司官廚等料,并入京倉。四百萬回充米轉入京,充官祿及諸司糧料。五百萬留當州官祿及遞糧。一千萬諸道駐軍糧及貯備當州倉。”

  “而布絹綿兩千七百余萬端匹,一千萬入洛陽,五百萬入其余五京,剩下一千二百萬諸道兵賜及和糴,并邊郡充官料郵驛等費。”

  “錢五千五百余萬貫,其中一千二百萬貫用于償還國債券,二百萬貫用于諸道郡官課料以及驛馬,六百萬用于添充諸道郡的和糴軍糧。”

  “另三千萬貫用于三衙兵馬軍費開支。”

  李綱道,“那朝廷一年還有五百萬貫節余?”

  “五百萬貫,看似不少,可用錢之地也很多,這是朝廷預留的備用錢,一旦遇戰事、水旱災情等,需要用錢的地方也多。另外,修路、筑堤、建城等更是排著隊等朝廷批復拔錢。”

  按崔君肅所說,別說五千萬貫,就是有更多的錢都不夠用的,現在朝廷都是卡著在用,量入為出。

  根據上一年的財政收入,然后制訂下一年的財政預算,再預留一點錢備用。因此,如何制這預算,錢往哪拔,也是每年府院爭執的焦點。

  不管怎么爭,最后都是無法滿足各方的,因此只能是大致平衡,各方面都削減一些預算,駁回一些項目請求。

  李綱倒是有些疑惑了,為何隋時僅收租庸調的實物,沒有巨額的工商市舶貿易這些收入,卻也一樣能安穩,甚至有開皇之盛世,如今朝廷這么多的收入,反而還處處捉襟見肘呢。

  “隋時,百姓人人要服二十天免費役,未服完,還要按天折絹三尺代役叫庸。隋時,以丁征租調,不論有田無田有田多少,只要是課丁,那都是一樣的租調,一年一丁兩石粟租或絹兩丈綿三尺。”

  “而我朝呢,自改兩稅法后,戶分九等,貧富按差交戶稅,地稅則按畝征收,并將原來隋時的各種雜捐攤派甚至連役也攤入畝中,按畝征地稅,這樣一來,田多就多征田少就少征,無田就不征,我們還把原來義倉糧社倉糧也并入了地稅田畝中,實際算起來,每畝折的租糧就比過去要少的多。”

  當然,兩稅與租庸調制最大的區別,還是這個稅率是比較彈性合理的,窮人交的稅少,富人交的稅多,而隋朝的稅最大特色,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人丁稅,按丁來收稅,有錢人跟沒錢人交的稅一樣。

  故此,隋朝時對于人口的普查和戶籍的控制,是最為嚴格的,隋朝統一天下后,全國人口在短時間內幾乎增加了三倍,其實就是把天下所有的隱戶等全都搜出來了。

  這種按丁征稅的辦法,固然征起來簡單,有多少丁就有多少稅賦,可實際上很不合理,窮苦百姓,跟那些億萬富豪們繳一樣的稅,甚至大量的官員等成為不課戶,反而不繳半點稅。

  隋為什么為亡?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按隋朝的稅制,若是太平年歲,大家交完租調后,還能勉強過過日子。可一旦遇災,或是遇到大的勞役,那么本就艱難的普通百姓,就可能破產,而隋朝的稅制,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往往就是大面積的普遍性百姓破產,大量百姓走投無路,自然就只能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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