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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阻攔

  一些有眼界的識貨人,已經看出馬匹的不凡。

  等少年駕馬鄰近,一些穿著稍顯富貴的人,紛紛圍了過去,似乎想要結交一番。

  不過在他們之前,守城的士兵,已經將人攔下。

  “來者何人!速速下馬!”

  他們似乎看出了來人的不凡,雖只是少年,卻給人一種說不出的怪異感,令人感到不適,不愿靠近。

  達官顯貴的子弟,他們在零安城也見過不少。

  可如面前少年這般氣質的,卻僅此一個。

  十幾個人手,將少年團團圍住。

  不知是受到驚嚇,還是馬匹耐力已經到達極限。

  在被人圍住前,大棗紅馬的前腳突然一個滑坡,摔倒在地,揚起一片沙塵。

  這番變化,讓其他人都嚇了一跳。

  可少年卻絲毫沒有慌亂。

  非常鎮定的順著馬背而下,抱著包袱護在胸口,就地一個翻滾,化解了沖擊,安全著地。

  輕輕拍了拍灰塵,少年平靜的站起身,朝這些官爺行了個禮。

  “小生名為小分,乃方圓鎮人士,因有要事,需要進入零安城,還請各位官爺通融通融。”

  在其他人還沒反應過來前,方義已經找準了這只守城隊伍的隊長,上前握住了他的手。

  幾乎不留痕跡的,已經藏于掌心的一兩銀子,送到了隊長的手中。

  只是微微一愣,熟悉的觸感,讓隊長立刻反應過來。

  “嗯…原來是方圓鎮人士,這方圓鎮離我們這隔著十萬八千里,你特意來此辦事,必然是非常重要的大事。這樣,前面的讓一讓,讓這位分公子先進去。”

  十萬八千里,自然是開玩笑的說法。

  不過方圓鎮和零安城確實相隔很遠,哪怕是快馬加鞭,都要一日趕路才能到達。

  如這般高大的上品紅棗馬,可能半日就能到達。

  而能將如此好馬,直接用到口吐白沫,幾乎力竭而亡,卻絲毫不在乎,沒有半點惋惜。

  足以看出面前這位公子背后雄厚的財力。

  所以隊長表現的非常熱情。

  眾人議論紛紛,心中雖然腹議不已,卻不敢明說。

  誰都看得出來,方義騎的駿馬非同凡響,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買得起的,可謂非富即貴。

  這等人,有點特權乃是應該的。

  甚至都不需要像方義這般騎著代表身份的駿馬,只要能給守城門的士兵一些小錢,很多人都能插個隊伍。

  這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能被堵在城門外,慢慢進城,大部分都只是普通平民,沒幾個能舍得拿出錢進行賄賂的。

  在士兵的幫助下,人群很快為方義散開了一條道路。

  在眾人的矚目下,方義平靜的往前走去。

  可在來到城門口,即將進入城里的時候,忽然有一人伸出了手,攔在了方義的前方。

  順著手臂看去,那是一個坐在小凳子上,叼著枯黃色雜草的青年,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甚至都沒正眼看方義一眼,只是背對方義,隨手攔住了人。

  與其他士兵不同,這名青年沒有穿著官服,而是一身名貴的絲綢袍子,金色鑲邊,一看就是大戶人家出身。

  遲疑了下,方義疑惑地問道:“這位官爺?何意?”

  “誒,別亂說,我可不是官兵。”

  “公子?”

  “不錯,有眼力,你可以叫我盧公子。”

  盧公子站起,轉過身,與方義面對,上下打量著。

  那是一種居高臨下的視線。

  仿佛不是在看一個平等的人,而是一個隨手可以捏死的小螞蟻。

  輕藐,不屑。

  最終,視線落到了方義懷中的黑色包袱上。

  “這是什么東西?”

  方義看著盧公子,平靜地道。

  “一個人的頭顱。”

  話音落下,眾人頓時一愣,隨即嘩然一片。

  連剛才放行的官兵們,也都全愣住了。

  這,這家伙抱著的,居然是一個人的頭顱!

  回過神來,官兵們頓時后怕不已。

  這要是被人追究起來,他們放了一個抱著腦袋的精神病進城,怕是要影響仕途啊。

  “人,人的腦袋?!”

  “他抱著腦袋干什么?”

  “殺人犯…這家伙難不成是殺人犯?!”

  眾人議論紛紛,官兵們也重新將方義團團圍住。

  倒是盧公子,露出好奇的表情,并沒有被嚇到的亞子。

  “誰的頭顱?”

  方義眉頭一皺。

  “我姐姐的。”

  “姐姐?你砍的?”

  “不是,路上遇難,被山匪所砍,身首異處。”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回憶,方義的表情陰沉了下來,身體微微顫抖。

  這種情緒,就算沒有任何的話語去描述,眾人也能感受得到他從內心散發而出的憤怒。

  眾人,一下全都理解了。

  最近這些年,經常出現山匪作亂之事,外面的世道,簡直亂成一團。

  特別是還聽聞有鬼魅出沒,就更加嚇人了。

  恐怕此公子,便是遇到了那些山匪,才遭到了不測。

  難怪擁有如此名貴大棗馬,卻像是暴遣天物似得用來疾馳狂奔。

  在小命面前,錢財真的只是身外之物啊。

  “又有山匪出沒…”

  “哎,這世道真的太難了。”

  “還是躲在城里好啊,城里至少還有巡邏的官爺保護咱們。”

  眾人議論紛紛,唯有盧公子,絲毫沒有同情之心。

  “你姐姐被人砍了腦袋,你卻要來零安城?為何?”

  “…聽聞零安城是附近最繁華的城池,特意來此請上好醫師出手,我想保存好妻子的頭顱。雖沒能救下她的性命,至少讓她的頭顱,多陪伴我幾年,也好給家里一個交代。”

  方義在提到家里兩字時,加重了語氣,似乎意有所指。

  從頭到尾,他都沒有提到過姓氏。

  很自然的,眾人自然將方義代入了方圓鎮的權貴人士。

  權貴人士,有權有勢,至少在當地是如此。

  哪怕是土霸王,那也是有點能量的,不是想得罪就能得罪的。

  或者說,盧公子可以不介意,但下面的一些人,恐怕就不愿意得罪了。

  真要惹怒了,別人帶人上來鬧事,也不好收場不是。

  說到底,就是個入城的小事,別人平民都能輕松入城,干嘛為難一個有權有勢的特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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