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十元,是這個時代的稿費標準,但李一鳴腦子里頭的書,隨便一本就有上百萬字。
就像現在的那些成名作家,都靠著這個時候寫下的那些文字完成了原始積累,甚至還可以在以后買下十幾套房子裝讀者來信,這誰能說他是在屯房?
三十年后,或許有人可以有幾百億的家產,但國家還有許多孩子上不了學吃不好飯,還有種種可怕的事發生。
他要賺到路費,賺到啟動資金,到國外把錢賺了,把錢用在國家建設上。
他構思著自己準備投稿的那些故事,寫書的人總會去設定自己的主角有著超凡的記憶力,能記得住幾十萬字的小說,李一鳴覺得自己比起那些主角真是弱爆了!
沒有一個故事里能抄下完整的另一本書。就好比那個在好多好多故事里提到的哈利波特,在世界上都賣瘋了,但…沒有一個故事里有哈利波特的具體情節,只有一些簡單的概要。
最好的辦法就是照后世那些網文套路來寫童話,埋伏筆挖大坑,以便一炮而紅之后還可以源源不斷地投稿,最后甚至可以匯編成書,然后未來可以成為很火的IP。
他的筆名準備就叫李一鳴,名字就是影響力的一部分,他甚至都想好要在信封上寫上“一個十三歲孩子的投稿。”
標題很重要,三十年后的世界有一群人被叫作標題黨,有一種人群叫作小編,有一種生活方式叫作上頭條…
寫手的筆名可以是隨便幾個字的組合,大多數都是怪模怪樣,或許是因為好名字都被搶光了,或許是因為筆名也是包裝和宣傳的一部分…
或許十歲以下會更吸引人一些,但總比說“一個二十歲的青年”的稿件會更吸引人,也許會有編輯認為十三歲孩子的投稿不值一看,但自己也不是只投一家。
一稿多投在這個時代是可以的…沒有互聯網…誰知道呢…至于會不會出現同時兩家或多家選擇了同一個稿件然后敗了自己的人品…他們總得聯系一下自己吧!
或許自己可以在信里寫上這稿件也投了其它地方?
李一鳴有些糾結,事情做起來總不是那么容易,不過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把東西寫出來。先寫下故事的梗概免得自己忘記!
寫在紙上的速度絕對不可能比在電腦上敲出來的快。
李一鳴很羨慕地想象著三十年后的那場景,那種日更幾萬字的寫手們是如何讓自己十指在鍵盤上跳舞,然后痛快地得了腱鞘炎,在兩手上創造了二十多個痛點…
我是在創造,也是在抄襲,但我只是為了我的祖國…而且,抄前人的東西叫抄,抄后人的東西…叫抄襲么?不算吧!
這應該叫作山寨還是模仿?
管它呢!
李一鳴爽快地放開這份糾結,注意力放在自己要寫的東西上。
會有人喜歡一個英國孩子玩魔法的故事么?
但我不喜歡啊,這樣不是便宜英國人了嗎?所以這個故事先放到一邊。
李一鳴選擇了一些主角拍動畫拍電視和拍電影的故事開始參考,那里面提供了相當多的素材,最關鍵的是,有時間點啊!
那個什么IP,李一鳴在很多故事里都看到這兩個字母,開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好像很厲害的東西,看了幾十本書后綜合資料就懂了。
嚴格說來,IP所指僅僅是知識財產,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是一個指稱心智創造的法律術語,包括音樂、文學和其他藝術作品,發現與發明,以及一切傾注了作者心智的語詞、短語、符號和設計等被法律賦予獨享權利的“知識財產”。
而對于知識財產的獨享權利才是知識產權,英文簡稱是IPR!
常見的IPR有版權、專利權、工業設計權以及對商標、商業外觀、商業包裝、商業配方和商業秘密等進行保護的法律權利。
故事里說的那些IP,其實只不過是諸多IPR中可以被改編為影視游戲戲劇各種形式的“文學財產”而已。它也包含了文學作品之外的可以開發成電影項目的其他作品,比如圖書、戲劇、故事大綱、故事梗概和原創劇本等等。
開卷有益,李一鳴深以為然,就這兩個字母讓他不但學會了幾個法律術語,還知道了未來什么東西是有價值的。
對于現在就把未來國外的大IP題材給寫出來,李一鳴動力十足。
想到這里他決定在寫完這些故事之余,要開始學習一下漫畫,雖然他可能畫得不太好,但根據故事設定弄出一些基本樣子還是可以做得到的,到時候再找專業的漫畫師來精加工一下,省得俺們中國人老是看國外漫畫!
熊出沒…一個東北二傻子和兩只狗熊的故事!
人與自然,還有環保,雖然環保什么的這個時候有點沒人提,但這個故事很好編,擬人化代入就可以了。反正就是一個要砍樹然后樹林的原著民不同意,天天相愛相殺什么的!
喜羊羊和灰太狼…狼族和羊族永恒的不得不說的故事,天生對頭,也是相愛相殺,還是校園題材的…這個也不錯!
名偵探柯南…曰本人的作品,重點在于是偵案加解迷類,可以吸引讀者追更,現在故事會上每本都有破案的故事,大家都很喜歡,這算一個。
漫畫李一鳴現在畫不來,但如果從題材上來說,高中生吃了藥變成孩子然后去破案這個真不錯,就是得根據中國的背景來改編一下,貌似這漫畫在亞洲火燒天了,號稱每集都要死個曰本人…...那應該出一億集才對......
不過不管怎樣,好的題材得先記下來,嗯,機器貓,好像十年前就有了.....這個就得大改,機器寵物可以很多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