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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 【夢想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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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知少時拿云志,曾許人間第一流。

  這句話出自《題三十小像》。

網絡上流傳的版本,多為“須知少年凌云志,曾許人間第一流”,更為簡單易懂些,但并非原文  或許這句話,真的扎進了林泓譯的內心吧。

  林泓譯已經27歲了,這年紀其實還算年輕人,但在練習生里,他真的是“老前輩”了。

  按理說,這年紀還沒出道,還在公司里當練習生,那是很詭異的一件事情。

  如果說他是這幾年才接觸唱歌這個行業,那還勉強可以理解,可實際上他19歲的時候就已經在一家小公司當練習生了。

  貌似本來可以出道的,但因為某些原因,他久久沒有出道,硬是當練習生呆到了合約期滿。

  沒辦法,如果他違約,他賠不起。

  當初路小蘇看到林泓譯的資料的時候,他都沒有去思考這人為什么沒出道。

  按理說,他后來能被天方娛樂選中,肯定有其過人之處。

  可娛樂圈這種地方,或者說當今的社會,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早早出頭的。

  是金子總會發光,這句話沒有錯,可總有些泥巴和塵埃會故意遮掩在你身上,讓你遲些發亮!

  有些人惡心這些泥巴,有些人干脆和泥巴混在一起,成為一塊帶著泥巴被挖出的金子。

  林泓譯有可能是前者。

  別看他是男的,娛樂圈的潛規則,不分男女。

  這個圈子太亂了,亂到什么樣的人都有。

  比如灣灣某知名偶像劇制作人,就很愛玩小鮮肉。

  還有很多公司男高層,特別“熱心”,鐘情于“古道熱腸”…

  再加上現實遠比更離奇,男主在開篇的時候,老能碰到一些亂七八糟的事兒,這種事兒其實在普通人身上也時常發生。

  林泓譯在退出那家小公司后,沉寂了兩年,從他的資料里顯示,他曾嘗試過創作。

  畢竟現在走網絡歌手的路線也不是不行,如果有一定的創作才能,那就更好了。

  路小蘇還特地去聽了一下他的歌。

  然后他的表情就有些別扭了。

  辣耳朵辣耳朵。

  哇!這詞寫得也太臭了!

  臭到讓他想起了地球上的某個人。

  地球上的娛樂圈里,也是有無數“王者”級別的人物的,很多明星被稱為什么什么王。但有一個的外號尤其響亮。

  炮王!

  講真,炮王吳亦凡的外在條件的確不賴,個子又高,對于很多女性來說,他有著極強的殺傷力。

  按理說,你就老老實實圈一波顏粉不就好了?

  不行!我是有野心的男人!

  于是,他開始走起了“創作才子”的路線…

  在《中國有嘻哈》里,他點評某選手的時候,說的是:“我之所以不給你通過,是因為我覺得你的歌詞太簡單了一點。說唱音樂,其實是像寫詩一樣的。”

  然后,他自己所寫的歌詞是:

  看什么?

  你和我,走一波!

  寫詩一樣,不存在的。

  林泓譯寫得詞,和炮王有得一拼,大家可以自行腦補。

  網絡歌手這一行,其實也不好混,畢竟沒公司推廣,你的歌必須要讓人喜歡才行。就算是那些很土嗨的歌,至少有土鱉喜歡啊。

  林泓譯…做不到。

  但是,他唱功一直有在進步。

  “也是蠻奇怪的,在家閑了兩年,個人水平還提高了。”路小蘇自言自語道。

  如果不是因為實力進步了,天方娛樂根本看不上他。

  可這是為什么呢?

  17位練習生,林泓譯是最后一個離開練習室的。

  離開前,他還不忘關了燈,撿了地上不知道是誰留下的紙屑。

  站在門口,他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蘇寫下的句子。

  字體飄逸瀟灑,但話語卻鏗鏘有力。

  至少對于林泓譯來說,振聾發聵!

  27歲了,身邊不少人都事業有成了。

  可他呢,白天要去公司訓練,晚上偶爾還要去酒吧駐唱。

  酒吧駐唱的收入其實還不錯,一天少說有幾百,那種小有名氣的,則能更多些。

  可林泓譯沒那么多時間,他一個月只能去幾次。

  按理說,今晚他該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全身心的投入到特訓中去,可他不得不去一趟酒吧。

  因為真的沒錢了。

  他現在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但都27歲了,實在沒臉伸手拿錢了。

  在酒吧唱到半夜后,他才背著吉他回家。

  他也想站在舞臺上,底下全是為他歡呼的歌迷。可他現在擁有的,只是一些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相互調情的男女。

  回到家里,打開房門,卻發現父母還沒睡,正坐在椅子上等他。

  林泓譯愣了愣,道:“爸,媽,怎么還不睡呢?”

  母親走過來,接過他手中的吉他放好,然后道:“又去酒吧駐唱了?”

  林泓譯點了點頭。

  父親把手中的香煙掐滅,瞥了他一眼道:“你這明星當的,還真可憐。”

  母親瞪了他一眼,然后給林泓譯倒了杯白開水。

  林泓譯卻是習慣了父親的刀子嘴,笑道:“我都還沒出道呢,嚴格意義上來說,還不是明星。”

  母親把白開水遞給他道:“別理你爸,就會嘴酸。你不是說今天你們公司那個很厲害的音樂總監要回來給你們特訓嗎?怎么樣了?”

  林泓譯看了父母一眼,心中一酸。

  怪不得這么大晚上,他們還不睡。

  父親依舊是那副不冷不熱的模樣,但卻微微側身,明顯有認真在聽。

  煙灰缸里有著不少煙頭,他們已經等了自己許久。

  “挺好的,明天才開始特訓,今天只是見個面。”林泓譯道。

  母親忍不住又嘮叨了:“明天都要訓練了,你今天還去酒吧干什么啊!沒錢了你和媽說啊!”

  父親轉過身來,準備回房睡覺。進房間前,他看了林泓譯一眼道:“記住我們的約定,今年是最后一年,如果還沒混出個人樣,就不準唱歌了。”

  林泓譯點了點頭,他也清楚這一點。

  在關上房門前,父親道:“酒吧就別去了,都養了你這么多年了,不差這一年!”

  最后,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兒子,道:“別忘了,你當初在我和你媽面前吹下的牛皮。”

  林泓譯已經27歲了,怎么可能還會聽不懂話語里藏著的溫情。

  父親是想告訴他,爸有錢,今年你就為你的夢想,最后一搏吧。

  父母進房間后,林泓譯看著煙灰缸里堆滿的煙頭,輕聲道:“沒忘呢。”

  第二天,所有練習生的座右銘都交到了路小蘇的手中。

  路小蘇一張接一張的看過去。

  看到最后一張的時候,他忍不住笑了笑。

  須知少時拿云志,曾許人間第一流。

  ——林泓譯。

  (ps:第一更~哇,明天情人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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