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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零三章 唱歌吧,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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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爹雖然來了魔都,但路小蘇的生活其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

  他去天方娛樂后,老爹就會去吳冬青的家里,每天基本如此。

  沒有外人知曉,原來大魔王已經回來了。

  如今,《新貴妃醉酒》和《將軍》的差距已經越拉越大,下載量已經反超《將軍》五百余萬,導致李信這段時間都沒有接受任何采訪,也沒有再活躍于群眾的視野里。

  天王級的擂臺賽,天方娛樂以著壓倒性的優勢,力壓磁石唱片一頭。

  本身這首《將軍》就有跟風的嫌疑,哪怕磁石唱片再如何的不承認,這類將戲曲融入流行歌的潮流,就是由路小蘇引領的。

  跟風也就罷了,如若出的作品的確更勝一籌,那么一切都好說。只可惜路小蘇又玩出了新花樣,相比較之下,大家就覺得《將軍》有點換湯不換藥了。

  早上七點,路小蘇早早的起床吊嗓子,他永遠是那么精力旺盛,光憑這點,怎么著也餓不死,很多特殊的機構就喜歡這類少年郎。

  老爹畢竟上了年紀了,起得比他還要早一點,正坐在陽臺的藤椅上曬著冬日的暖陽。

  看著在陽臺上吊嗓子的路小蘇,老爹的手指輕輕敲擊著藤椅的扶手,幾次差點跟著旋律哼哼出聲。

  路小蘇看著想唱歌卻憋著的老爹,只覺得有些好笑。

  他很清楚,那個年代很多唱歌的人,不只是為了賺錢,很多人是真的熱愛唱歌。

  路小蘇瞄了老爹一眼,干脆唱起了老爹的《小鳥》。

  高亢的歌聲穿透力極強,還好隔壁住的是葉胖子,路小蘇也不怕吵著他。

  唱罷,路小蘇還不忘撇過頭來問道:“爸,怎么樣?”

  “還湊合。”老爹微微點頭,手指頭繼續輕輕敲著扶手。

  厲害了,張明宇果然是學他的!

  其實啊,剛剛路天在心里是跟著唱的,喉結都忍不住動了兩次,全部落入了路小蘇的眼睛。

  “爸,唱給我聽聽吧。那么多人看過你的演唱會,我是你兒子,還沒聽過你唱歌呢。”路小蘇搬了一條小板凳,坐在旁邊道。

  老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點了點頭。

  他慢慢站了起來,以前筆挺的后背已經微駝,頭發也已經微微泛白,最主要的是,他的嗓音是那樣沙啞,高音根本就上不去了。但是唱給兒子聽,他不覺得丟人。

  這是路天退出歌壇后第一次唱歌。

  曾經臺下的是上萬瘋狂的歌迷,現在只有一個剛長大的大男孩。

  不過那又有什么關系呢?

  曲罷,隔了良久,路小蘇才開口道:“爸,回來唱歌吧。”

  “小蘇總監,早。”

  面對天方娛樂的一聲聲招呼聲,路小蘇都是笑著點頭,沒有絲毫少東家的架子。

  理所當然,老爹剛剛拒絕了他。

  路小蘇在心中不免嘟囔了幾句。

  小時候,他經常在路天的房間里看到一堆A4紙團,有幾次他好奇地撿起來看了看,里面全是一些話,好似寫完后不滿意,亦或者是覺得自己不該寫這種東西,全部都被黑筆劃掉了。

  那個時候的路小蘇還覺得很好笑,一個開出租車的,難不成還自己偷偷寫詩?

  現在他知道了,那哪里是詩啊,是路天忍不住手癢,寫下來的一句句歌詞。

  這個退出歌壇的男人,偶爾還是會懷念的吧,偶爾還是會忍不住和年輕時候一樣,坐在桌子前面進行創作的吧。

  十幾二十年前的歌手,和地球上老一輩的歌星差不多,經常會有退出歌壇的現象發生,然后過個幾年又開一場復出演唱會,重回歌壇。

  路天離開歌壇太久了,哪怕重回歌壇,也很難再有以往的風光,更何況天方娛樂現在也根本不缺錢,也不缺人氣歌手。

  只是路小蘇始終覺得這個瘸子還是想唱歌的。

  嗓子嘶啞,唱不了高音了,又有什么關系呢?

  路小蘇一樣能給他寫出適合的歌。

  由于記憶融合的緣故,很多路小蘇小時候發生的事情他也記得一清二楚,他還記得那會兒一個廢棄紙團被筆劃得稀爛,里面寫的歌詞已經看不清了,但歌名隱約還是能認出來,歌名叫《凡人》。

  這個歌名給了路小蘇靈感,或許可以在《凡人》的基礎上修改一下。

  所以他沒有多勸,而是給了老爹兩張紙,上面寫著一首歌。

  “作詞:路天,路小蘇。”

  路小蘇走后,路天看著這行字,將紙放在了小板凳上。

  他躺在藤椅上,繼續曬著太陽,什么也沒說,但是手指還是忍不住輕輕敲打著。

  錄歌房內,路小蘇終于把新歌的工作給解決了。

  情人節還有兩天就到了,還好他的效率足夠高。

  吳波早就把路小蘇當做快槍手了,直接就把任務扔給他,也不管他來不來得及。

  依舊是方文山寫詞,周杰倫作曲的歌,收錄在他最新的一張專輯里。

  很多人都說周杰倫近幾年的專輯一張不如一張,這根本就是瞎扯淡,只是大家對周董的期待值越來越高了。

  最新一張專輯的名字叫做《周杰倫的床邊故事》,很明顯,專輯名是因為生了個女兒才這么取的,一如當初他把“葉惠美”作為專輯名一樣。

  這個天賦異稟的男人因為女兒的小手在琴鍵上瞎彈了幾個音,他靠這幾個音在新專輯寫了一首歌,叫《前世情人》,是唱給女兒的。

  路小蘇挑選的自然不是這首,而是一首帶有強烈周杰倫個人風格的歌,也是這張專輯里最火的一首。

  當初無數歌迷一聽前奏,就忍不住打了個響指:沒錯,就是這個味!

  他想了想,既然時間還充裕,要不拍個MV吧。這首歌是要加入新專輯里面的。

  兩天時間,拍個小制作的MV,足夠了。

  他取出手機,給蘇靈犀發了條微信:“新歌我準備拍個MV,現高價聘請蘇靈犀大明星強勢加盟。”

  “為什么?”

  蘇靈犀不懂,她沒拍過mv,根本就沒經驗。

  “因為我看著別的女人唱不出這首歌。”

  初戀碰上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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