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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鄉社自治互助制度(3)

  張越將自己與劉進所講的東西,對眾人復述了一遍。

  眾人聽完,表情各異。

  貢禹等太學生,無不歡喜鼓舞,滿臉潮紅,深深的為自己能參與這樣的大事而驕傲,而自豪。

  這可是鄉社制度!

  每一個儒生內心的夢,每一個士大夫心中的追求!

  幾乎是瞬間,他們就跟打了雞血一樣,全身心的投入到思考與構想之中。

  但,陳萬年的表情,就有意思了。

  他在聽完張越所述的內容后,在心里嘀咕了一聲:“這不就是商君制度下的鄉社改良版?”

  作為積年老吏,陳萬年自是一眼就認出了,張越所提的許多設想,其實就是秦代鄉社的中譯中。

  最多做了些改進和微調。

  譬如,那個正彈每歲四月、七月、八月、十月、正月議事的制度,就是秦《廄苑律。四月律令》的翻版。

  只不過在秦代的版本中,沒有正彈的設置,只有官吏的設置。

  且,具備強制性和懲罰性。

  在秦的那個版本里,事情沒有做好的鄉官,是會被受到‘笞十’到‘笞五十’不等的刑罰,嚴重的還會被流放。

  而張侍中所提議的這個版本里,則取消了懲罰,減少了對‘正彈’們的政績要求。

  加強了‘正彈’的自主權。

  不過…

  這個事情,與自己何干?

  陳萬年聳了聳肩,抿著嘴唇,眼觀鼻,鼻觀心,安安靜靜的坐著,沒有說話。

  他才不會傻到在這個時候跳出來,說張越的辦法是秦法。

  恰恰相反,他現在在思考,該怎么在這個事情上,做出自己的貢獻。

  然后借助這個貢獻,升官發財。

  在陳萬年的身旁,胡建則已是激動的連手都在抖了。

  “這是商君之制在現代的改良版本!”一個聲音在胡建心里吶喊。

  作為法家士子,胡建比陳萬年懂的東西更多。

  他不止看到了商君制度的影子,更看到了…軍功勛爵名田宅制度,可能將借助這個鄉社制度,借尸還魂,重回人間。

  胡建很清楚,軍功勛爵名田宅制度是怎么崩壞的。

  雖然說,這里面有歷代漢天子故意為之的緣故。

  但更多的,還是軍功勛爵名田宅制度本身依托的社會環境和制度,已經不復存在。

  國家手里不再控制大量的可分配土地和資源,授田制度名存實亡而致。

  要復活軍功勛爵名田宅制度,在如今的環境下,幾乎不可能!

  但,張侍中卻提出了一條新的道路。

  一個私有制土地社會下,軍功勛爵名田宅制度的新出路。

  雖然,現在看上去,這個制度不太可能演變成為商君那樣的純粹的暴力制度。

  但…事在人為對不對?

  況且,即使不能,這個制度的本身,也有利于法家和法家思想的生存。

  漢興百年,儒家在演化,黃老在衰退,法家也在順應時代變化。

  最突出和最明顯的一個特征就是——法家的政治家和士子,大部分都已經與軍功貴族集團,緊緊的融為一體了。

  這是儒生們掌握了行政權力后,法家為了適應而做出的變化。

  這樣做的好處,就在于,不管儒家怎么鬧,怎么搞。

  只要國家依舊尚武,軍方勢力依舊強盛,法家就不會滅亡,也不會衰亡。

  甚至,可以借助武將的力量,與儒生分庭抗禮。

  必要的時候,一腳踹走儒生,自己站到前臺來。

  當然,那是萬不得已下,極端情況的選擇。

  因為經歷秦代的事故后,漢興以來,天下都在批判和批評法家。

  時至如今,輿論和社會環境,已經不容許法家成為執政者了。

  就連法家自己也覺得,自己不適合。

  所以,胡建幾乎是馬上就開動自己的全部腦細胞,無比積極的開始思考了起來。

  就在胡建在思考的時候,桑鈞卻忽然站起來,對著劉進和張越恭身一拜,然后問道:“敢問侍中,鄉社的諸正彈的俸祿、鄉社的經費以及組織百姓的費用,怎么辦?從哪里抽調?”

  這個問題很關鍵。

  連張越都還沒有來得及想到這一層。

  經桑鈞提醒,張越才想到了這里。

  任何組織都需要經費,需要支出,需要曼尼大神的垂青。

  沒有足夠的經費,再好的制度也是渣渣,反之,只要有了足夠的經費,再沒有用的官僚機構,也能做不少事情。

  “桑君所言,頗為有理…”張越拱手道:“諸君都想一想,這鄉社諸正彈的俸祿,經費,如何開支?從哪里開支?”

  成立鄉社,是為了互助,是為了幫忙農民擺脫胥吏的壓迫,豪強的欺凌,并組織他們進行生產生活,宣傳和推廣新技術。

  而不是相反。

  自然,這經費來源,就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國家撥付吧?不可能!

  若是如此,這所謂的地方自治,不就成為一個笑話?

  連經費都是上級撥給的組織,別想擁有什么話語權,別人一卡脖子,就要跪!

  更可怕的是——一個不小小心,就可能讓漢家掉入冗官的陷阱里。

  一個亭里推舉一到六個長者作為代表,為正彈,代表他們組成鄉社自治組織。

  哪怕每一個正彈,都只按最低級的斗食官的待遇給付俸祿。

  一年一人就要至少一千錢。

  一個鄉六到十二個亭里,三十到六十個正彈。

  一歲光是俸祿支出就是數萬錢。

  再加上鄉社活動的日常支出,組織百姓生產的費用支出以及其他費用,一年下來少說也要編列二十萬左右。

  一個鄉的正常田稅與芻稾、口賦收入,恐怕也就比這個數字高一些。

  若只是小規模的搞一搞還行,普及開來就根本不現實了!

  至于自籌?

  那就更不行了!

  自籌等于將鄉社的權力,拱手讓給大地主和豪強。

  原因也是一樣,誰給錢,誰是大佬。

  鄉社組織自籌經費,自然是去找地主豪強。

  地主豪強們給了錢,鄉社的正彈們,敢不按照他們的意思去做嗎?

  至于攤派給百姓,更是無比糟糕的決定。

  百姓本就負擔很重,再玩這么一出,豈非是火上澆油?

  在坐眾人,都是精英,頂級的文人和官吏。

  自然都能想到這三層,即使某人沒有想到,其他人也會提醒他。

  于是,一時間,整個房間都陷入了沉寂之中。

  還是張越打破了這個寂靜。

  他想了很久后,道:“諸君,本官有個不成熟的想法,諸君聽聽看…”

  “本官打算這樣去做…”

  “給鄉社劃撥一部分公田,作為鄉產…鄉產所得,為鄉社正彈的俸祿…”

  “然后,再給鄉社劃撥一批牲畜,以為鄉社畜產,鼓勵百姓租用,所得錢貨,為鄉社之活動經費…”

  “再官府要承擔一部分的鄉社經費…”

  “而允許鄉社本身自籌一部分…”

  “最后不足部分則由全鄉百姓共同承擔…”

  “而鄉社每歲的四月、七月、八月、四月與正月議事之時,必須公布所有支出,列于露布之下,還需要提供一個賬單,供縣官審計…”

  這是張越深思熟慮后想出來的一個暫時制度。

  目的,當然是為了,讓鄉社制度看上去能夠合理且正常的運轉。

  有鄉產,有鄉經濟,甚至在未來,可以發展類似的集體產業,譬如手工業、編制業等等。

  又鄉社組織百姓生產,然后賣給商人,換取資金。

  至于國家撥款,這是必須要有的。

  哪怕只是撥一個銅錢!

  因為,張越玩這個鄉社,不是真的要搞什么民豬自由。

  更不是要搞什么真正意義上的村民自治。

  在事實上,成立鄉社,建立這個制度,只是為了讓它更好的幫助張越來治理和組織百姓,更有效率的利用所有資源。

  鄉社必須也一定要受到官府的控制。

  也唯有這樣,這個制度才有未來。

  不然,一個不聽話的民間組織?

  統治者分分鐘就可以教它做人!

  獨有鄉社制度,成為體制的一部分,成為皇權可以控制和影響的一個組織。

  統治者才能對它放心,才能給它生存空間。

  眾人聽完,紛紛議論起來。

  有說好的,也有說不好的。

  也提出了許多的問題和建議。

  譬如,太學生們覺得,這鄉社最好還是保持較大的自主權,由長者們商量決定,至于按時公布支出,還要提供賬單給縣里面審核,這是萬萬不行的。

  這么做豈非擺明了不信任和相信長者們的操守嗎?

  太誅心了!

  而陳萬年等官吏出身的人,則以為,要加強對鄉社的控制,最好,取消由村民推舉正彈,改為縣官任命和挑選。

  兩方各據一詞,針鋒相對。

  但吵著吵著,卻又各自退了兩步。

  只在最關鍵的鄉社經費是否需要公開和審議問題上比較爭執。

  但很君子,并未發生激烈的爭辯。

  張越看在眼中,暗暗點頭,對于自己的這個小團隊的團結意識和素質,感到非常欣慰。

  等他們說的差不多了,張越就笑著道:“諸君所思所議,皆有道理,這樣,諸君各自回去寫一個條陳,然后拿來,本官與殿下將共同審閱,然后,將諸君的意見和建議,呈奏陛下,由天子圣斷,如何?”

  這其實是在給太學生臺階下,事實上,這個事情若到了當今天子面前,如何決斷,不言而喻——當然是桑鈞、陳萬年等人主張更對這位陛下的胃口。

  但太學生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而且,張越所說的也是道理。

  這天下任何事務,都需要天子批準。

  沒有天子批準,別說鄉社了,恐怕連做事都不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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