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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船上議政

  “當然了,我只是這么一說,并沒真打算如此去做。就算是做,我也要用到蒙古船只身上,這就是我要說的下一個問題,鄭相請坐。我接著說吧,現在四川、襄陽、淮西的戰況對我朝都不太有利,蒙古軍隊機動性太強,咱們的防御措施又沒做好,被人家牽著鼻子打仗,沒有不輸的。”洪濤為了不讓鄭清之過于驚駭,連忙把話題轉到了南宋和蒙古的戰爭上。展示實力是好事兒,但要是過于嚇人,有時候可能就會起到反作用了。

  “賢侄有良策?”鄭清之果然被洪濤拋出的第二個話題吸引住了,他之所以力排眾議要屈尊來見洪濤,就是想借用洪濤的力量來挽回前線上的頹勢。上次收復三京的行動讓他吃了一個大虧,這次他想再努力一次,看看能不能從戰爭上撈到足夠的資本,只有在這個問題上面獲得足夠的發言權,他的仕途才能更穩固。

  “很簡單,我來幫助朝廷擔負一部分后勤運輸任務,順便再封冇鎖住漢水和淮水,除了四川我不能去之外,其它地方只要是沿著長江冇中下游、淮水中下游的地方,我的艦隊都能抵達。用船只運送糧草最方便也最劃算,還可以運送少量騎兵部隊去打擊蒙古軍隊的后勤補給,讓他們前方的軍隊難以為繼、舉步維艱。朝廷只需要讓重兵駐守四川,把蒙古軍隊拖住,不讓他們再繼續拔營奪寨,那這場戰爭咱們就不會輸,拖下去對蒙古國并沒什么優勢。”洪濤這次沒再廢話,把他的整體打算先和鄭清之闡述了一遍,讓他有個整體概念,然后繼續往下說。

  “文兄恐怕已經給鄭相演示過水泥這個東西了,只要能拖住一年左右,這種東西就會從海上源源不斷的運過來,到時候用水泥加固防線上的城墻,可以在旬月間就建起一座堅城。依托這些堅城固守,再有了充足的補給,相信我朝的軍隊也沒有那么不堪一戰。只要能打幾場勝仗,軍心就會受到鼓舞,再步步為營,一點一點的把蒙古軍隊消耗在前線上,最終完全趕出去。重新奪回有利于防御的城池不是問題,然后再依托這些城池固守,就算不能北進,也不會再讓蒙古軍隊如此簡單的南下了,不知我說的鄭相意下如何?”洪濤又把具體的合作前景給鄭清之講了講,就停了下來,等著對方考慮并加以消化。

  “此計甚好,不過牽扯也最大。我朝歷來沒有這個先例,由外軍進入我朝助戰,恐怕此事還得從長再計議,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成的。”鄭清之聽明白了,他也直觀的認為洪濤說的東西可行性比較高,但有一個原則性的問題,那就是金河灣艦隊的歸屬。

  “這個也好辦,我朝不是有私軍嘛,岳大官人、孟將軍都是私軍,不妨讓文兄也成立一支水師私軍,這樣朝中的冇各位老大人就不會再挑理了吧?疍家人也是大宋子民,這些水手很多都是疍家人,各船艦長也由疍家人和北地漢人擔任,應該也不算外軍。至于說戰爭過后這支水師該何去何從,我說句不好聽的話,他們無聲無息的消失在大海上恐怕比加入朝廷水師更符合朝廷的利益,您說呢?這件事兒里自始至終就沒有我這個人,海商們報效國家,自愿出船出力出錢,為朝廷分憂!文兄漂泊海外,不顧艱難萬險返回朝廷,還帶來了外國的先進水師戰法,并散盡家財為國請命,組建私軍對抗外族入侵!鄭相為大宋子民、朝廷大臣之忠義所感,力排眾議促成此事!百十年后我朝依舊立于不敗,到時候那些史書上該如何寫呢?不管是誰捉筆,都不能忘了這場事關國家生死的戰爭吧?只要這場戰爭我們勝了,文將軍和鄭相的名字就不可能被人忘記。別忘了,文兄是名儒將,他不是武人!”洪濤感覺自己已經進入了忽悠人的更高境界,連尼瑪國家總冇理都能忽悠,而且越說還越進入情緒了,說的東西他自己都有點相信了。

  私兵這個玩意是宋朝的一個怪物,每每到戰時,就會出現,等到戰爭平復了,朝廷又得費錢費力去把這些私兵變成正規國防軍,這里的根本原因就得從宋朝的兵制說起了。從秦建立帝制開始,當兵就成了平民的義務,在漢代,每個身體健康的男性平民,必須服兩年卒正,也就是當兩年義務兵。大多數朝代都還保持著義務兵的制度,唯獨宋朝的兵制不是義務兵,而是募兵制。也就是說宋朝的軍隊從原則上講,都是職業軍人,當兵是一種職業。再換一種說法,后世西方國家普遍實行的就是募兵制,當兵不再是人民對國家的義務,而是變成了一種自愿選擇的職業,其實就是雇傭兵。

  宋代的雇傭兵有嚴格的法律,叫做《軍防令》。不是什么人都能當朝廷的雇傭軍,身高要達到五尺二寸才成,差不多是一米六五以上吧。通過一系列檢查,如果通過的話,那恭喜你,你就可以吃雇傭軍這碗飯了。每月按照不同地區的差異,可以領到三百文到一千文的現金,還有二石米以及每年冬夏兩套衣服。另外還有一些節日補助、特別補助、口卷(類似后世的糧票)、柴炭錢等等。

  這只是說廂兵,也就是地方部隊,如果你想加入中冇央軍,也就是禁軍的話,那還得在身體上發育發育。據記載宋朝禁軍對身高的要求更甚,不夠一米七五以上就別想了,本事再大也沒用。大宋的軍隊構成主要是三種,一種就是禁軍,那都是百里挑一的兵源,待遇最好;第二種就是廂軍,相當于地方部隊,但也擔任邊防任務,一旦去了邊境駐防,就叫邊軍;第三種是鄉軍,簡單的說就是民兵,只在家鄉負責幫助維護治安,趕上戰時,也得參戰。

  黥面紋身,確實是宋朝軍隊里的規定,這個習冇慣源于唐末和五代十國時期。那時候戰亂不斷,軍閥們四處抓壯丁,又怕壯丁逃跑,咋辦呢?就在壯丁臉上和胳膊上紋身,這樣就能防止手下士兵隨便逃跑,就算你跑了,別人也一眼就能認出你來。

  不過這個制度并不是所有士兵都要遵守,主要針對的就是廂軍。因為廂軍待遇沒禁軍高,還得四處調防,比較苦逼,容易產生逃兵。禁軍你想進都進不去,不愁逃兵,所以禁軍一般都不黥面紋身。鄉軍就更沒逃兵了,都是本鄉弟子,就是保衛本鄉本土的,你打算往哪兒逃啊?

  對于宋朝的兵制問題,洪濤和羅有德、文南不止一次討論過,最終也沒得出一個最合適的辦法。你說宋朝軍隊戰斗力不強吧,確實存在這種情況,尤其是廂軍,他們很多都是受災的災民或者流民,為了讓他們有口飯吃,別四處流竄,就全都塞進廂軍里了。有些人適合當兵,但有些人就不樂意當兵,平時還能湊合混,一到戰時,還沒等看到敵人呢,他們這些爛兵就先跑了,很影響士氣。

  另外還有一個大問題就是,一個國家養這么多職業軍人,經濟負擔非常重。也就是宋朝商業發達,比較富裕,這要是放到別的朝代,早尼瑪自己把自己玩死了。冇就算在最富裕的南宋時期,對國庫也是一個很大的考驗。蔡襄在《蔡忠惠公集》中留有這樣一段話:“天下六分之物,五分養兵,一分給郊廟之奉、國家之費,國何得不窮?民何得不困?”這句話就從一個側面就指出了宋代兵制的弊端。

  不過這種募兵制還是有它先進之處的,它使得平民擺脫了服兵役的義務,讓軍隊更職業化。只是這個制度過于超前了(其實宋朝有很多制度都有點超前),后來又沒控制好,把募兵制和收容流民攪合到了一起,才造成一方面兵源龐大、耗費甚多,另一方面能戰之兵卻不足,枉費國庫之資。

  但反過來想一想,如果不用廂軍收容那些難民,該用什么辦法呢?受到當時勞動力所限,很多時候還是要靠天吃飯的,一旦天時不對,就會有災荒,假如不給這些災民一口飯吃,那他們難保不會造反起義。從這一點上來說,廂軍確實在賑災、救濟上起了很大作用。

  假如能把募兵制完善一下,再找到其它合理的辦法去解決流民問題,依靠南宋的經濟實力,養一支不太臃腫的常備部隊還是不太難的。

  假如沒遇到蒙古帝國這個千年不遇的逆天存在,宋朝可能會慢慢改變這種狀況,或者采用更合適的方式去調整。可惜歷史沒給它總夠的時間,先是遼、又是金、最后蒙古。一波又一波的戰爭讓宋朝幾乎沒啥機會去完善自己的制度,只能是被動應付,應付來應付去,還是沒應付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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