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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5章 鐸鈴

  方運辭別東海眾龍,借助海眼離開,然后去最近的玉海城,利用圣廟直接挪移回京城。

  方運再一次埋頭案牘之中,處理政務。

  和普通的革新不同,有關司法的革新最為關鍵,說是一國的基石毫不為過。

  所以,內閣諸部官員開始了最枯燥的生活,討論一條又一條法令,有些律法內容變革太大,往往一整天都討論不出結果,最終只能暫停施行。

  刑殿不愧是人族執行力僅次于戰殿的圣院機構,僅僅過了十天,景國所有有固定營寨的匪盜都被一網打盡,剩下的那些流竄犯將被列入長期的打擊目標,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

  嚴打匪盜對景國的各種不法之人形成了極為有效的震懾,連那些竊賊小偷都停止作案,全國的惡性事件急劇減少,甚至有一天全國數百府縣竟然無一人報案。

  景國各地官員本以為接下來刑殿會展開慶功,但哪知刑殿只是輕飄飄說了一句諸君勤勉再接再厲,便宣布嚴打進入第三階段。

  法歸國家,打擊私刑私牢。

  和上一次全民稱快不同,第三階段的嚴打,在論榜上引發了反對之聲。

  因為人族目前還保留宗法制,很多事,百姓不會去找官府衙門,通常都會找族里德高望重的族長解決,這就使得族長獲得相當大的權力。

  景國或者說十國的官府基層組織如同紙糊的一樣,一捅就破,但之所以能勉強維持穩定,主要是因為宗法制的存在,用血脈維系的宗族能夠保持較強的凝聚力。

  保證基層的凝聚力,又減少了皇權治理基層的成本,而且除卻法家,以儒家為首的各家思想都支持這種保守的基層形態,所以宗法制一直久盛不衰。

  如果說國家是君君臣臣的體現,那宗法便是父父子子的延伸,兩者有時候涇渭分明,有時候卻相互勾連。

  皇權不下鄉,在生產力達不到一定程度之前,是最佳的選擇。

  沒有皇權的基層,是宗法制最肥沃的土壤。

  特定的歷史時期,人類總會做出適應自身的選擇,在一段時期這是完全正確的,無論后世人如何批判,但在當時的情況下,誰也無法找出更有效替代之法。

  不過,一旦這種選擇根深蒂固,帶來的后果便是難以適應新時期的發展。稍有不慎,便會給族群帶來滅頂之災。

  隨著文曲星力的增強,圣院對人族的控制力空前加強,加強基層統治已經不存在技術問題,若是任由宗法制發展,割裂基層與上層,阻斷村鎮之間的交流,甚至對抗圣院的規劃,基層人民的生產力無法被釋放,那便是人族危機到來之時。

  與其束手待斃,不如先行解決。

  所以,當方運把宗法制的優劣一條條擺出來后,農殿、工殿與法殿閣老全部支持,完全不在乎將來禮殿的反應。

  這不僅僅是家法與國法的問題,如果說內閣自決、大理部歸圣院是削弱皇權,是加強‘法’,那打擊死刑私牢,本質上是在削弱族權,在針對“禮”。

  在圣元大陸,一些有權有勢的大家族自設刑堂私牢很常見,比例甚至超過七成。

  若是失去私刑私牢,許多家族的權力與威懾力會大大削弱。

  所以,一些敏銳的讀書人覺察到了這一點,為了維護自家在本地的權力,開始在論榜發文反對。

  方運早就預料到會這樣,所以一直關注論榜,并總結了那些人反對的理由。

  最簡單的理由便是歷史遺留問題,他們希望刑殿不要太過于激進,就算革新,也要慢慢來,不能一刀切,畢竟可能會傷及無辜。

  還有措辭更為激烈的,他們認為刑殿這么做在逆人倫,是在摧毀宗法,將來必然釀成大禍。

  更有惡毒的人指出,景國財政問題嚴重,難以維持國家運轉,便利用這種方式從百姓手中搶財富,景國與圣院應該藏富于民,不與民爭利。

  在刑殿宣布打擊私刑私牢的第二天,正好是水殿成立的日子,由東圣閣主導,十國孔城與四海龍族聯合成立水殿,方運任水殿殿主,龍族出四個大龍王閣老,人族出五個大儒閣老,負責天下水網的建設與管理。

  在方運與水殿閣老商議水殿的基本規章制度的時候,刑殿迎來不速之客。

  禮殿所有閣老抵達刑殿,與刑殿談判,要求刑殿暫緩打擊私刑私牢,并要求刑殿禁止干涉人族宗法。

  于是,兩殿閣老在刑殿展開激烈的辯論,甚至引發種種異象,圣院上空風云變幻,最后東圣閣不得不調動力量壓下異象,并且參與調解。

  但是,刑殿很清楚這次行動的重要性,如果打擊私刑私牢失敗,不僅與方運的計劃全盤受挫,以后刑殿準備主推的律法下鄉也會夭折。

  所以,刑殿用早就預謀好的手段解決。

  拖,拖到生米煮成熟飯,到時候禮殿自然會放棄干涉。

  方運早就料想到會是這個結果,所以并不驚慌。

  第二日,《民報》出版,并拿出整整一半的版面來報道有關私刑私牢的消息。

  第一部分主要是舉出詳細的案例,比如某個族長休妻不成借口妻子不守婦道,活活將其打死;比如同族之人為了奪財產把親兄弟致殘;比如一些人看一個女子不順眼,污蔑其通奸最后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浸豬籠害人性命等等。

  第二部分則是刊載一些普法內容以及私刑私牢的害處。

  最后一部分則是一篇長文,作者深刻剖析私刑私牢帶來的壞處,并直言這是人族發展的障礙,但筆法十分巧妙,只字不提宗法,只字不提禮教,讓所有人看后都本能地認為這是法家的事,與其他各家無關。

  這篇長文的作者以筆名的形式出現,不署真名。

  鐸鈴。

  新的《民報》一出,引發天下爭閱,許多有志之士奔走相告,因為民間的私刑私牢早就積累了濃重的民怨,再加上《民報》上的各種案例,讓許多正義之人義憤填膺,全力支持廢除戕害人的私刑私牢。

  論榜之上的論戰升級,更加火熱。

  最后,爭論的焦點變成了家法與國法之爭,禮與法之爭。

  但是,還是有有心人發現了那篇社論的作者筆名,猜測到底是誰執筆,是誰敢起如此大膽的名號。

  因為這個筆名的出處太明顯,明顯是出自《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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