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天后,獄歌部落。
東方亮起晨光,漸漸灑滿高原,越過連綿起伏山脈,最終籠罩在一支整裝待發的半獸人軍隊上。這是一支部隊非常精銳,光狼騎兵數量超過2000,漫山遍野都是騎著戰狼的彪悍勇士,步兵數量就更多了,各個身材魁梧,全都是部落中一等一的精銳戰士。
因為黃金糕而歡呼兩個晝夜的地獄之歌,此時此刻卻忽然安靜下來。
此時此刻,在部落中央。
格羅姆半跪在祭壇前,右手握著一根插在地里的金色長矛,穿著老舊笨重的金屬甲,目光肅穆而莊嚴,凝視著部落中央高達的祭壇。
酋長格烈走來,用紅色和黑色的樹漆,涂抹到格羅姆臉上,繪制部落圖騰,只露出一雙充滿戰意的眼睛,猶如充滿攻擊性的獅子。
“格羅姆,為地獄之歌的榮光而戰吧!”
格羅姆站起來,臉上涂滿彩漆,紅褐色毛發,魁梧高大,氣勢逼人,猶如格魯魯在世。一陣陣驚天動地的鼓聲中,格羅姆騎上疾風狼王之上,地獄之歌的旗幟豎起,他們將要迎接的,是一場艱苦的挑戰。
沐云、秦月、孟虎、沐鶯兒就在外面看著。
秦月不理解半獸人的行為:“只是參加一場祭祀而已,為什么搞得像要上戰場一樣?”
沐云回答說:“說上戰場,倒也沒錯!”
秦月露出一絲驚訝之色:“這是為什么?”
“按照半獸人族的傳統,祭祀是實力的一種主要表現方式。”沐云望著大批的部落軍隊一點點聚集起來,語氣中略有一絲感慨說:“地獄之歌部落消聲覓跡數千年,最近幾百年才突然崛起,雖然氏族歷史悠久,但是想要真正得到半獸人族的承認卻是不夠的,力量是讓人臣服的唯一方式!”
“所以就舉行祭祀來擴大影響力?”
“不錯,格羅姆將帶領戰士抵達榮耀之谷祭祖,此谷非同尋常,其中安葬地獄之歌的初代錘之王格魯魯,只有最強的部落和氏族才有資格公開祭祀!地獄之歌這么做,無疑是想宣告部落的力量!”
孟虎意識到其中兇險:“半獸人重榮譽高過一切,地獄之歌宣布自己是最強的,那其他部落…”
“沒錯,等著看吧!格羅姆必須同時面對八大氏族的挑戰者!”沐云望著座狼上威風凜凜的格羅姆,略有一些唏噓的說:“這個半獸人,很有可能會死在榮耀之谷!”
秦月、沐鶯兒都暗暗咋舌!
這么嚴重?
地獄之歌在圣地榮耀之谷進行大祭,無疑向整個高原高調宣布地獄之歌是最強的。其他部落勇士可以發出挑戰,格羅姆不能拒絕,只有打敗全部挑戰者,才能完成祭祀。
這是何等艱難的路!
半獸人爭強好斗。
每一場祭祀注定會演變成血腥的搏殺。
八大氏族都沒人敢在榮耀之谷進行祭祀,而地獄之歌是千年之內,第一個敢在圣地進行公開祭祀,祭祀完成就相當于承認地獄之歌是最強的半獸人部落!
八大部落一定會發出挑戰!
因此兇險程度超乎想象!
“出發!”
嗚嗚——!
萬名精銳戰士,全部準備就緒了。
那一頭疾風狼王走到沐云面前,碩大猙獰的狼王,瞪著一雙血紅眼珠,森嚴獠牙外露,噴著腥臭的熱氣,嚇得鶯兒趕緊躲到背后去了。
格羅姆坐在狼王背上,目光直視前方,嘴里對沐云說:“這一次族祭或許關系到人族,你們可跟去看看,但是不能進山谷。因為榮耀之谷是半獸人族的至高圣地,自古以來就是不準外族進入的!”
說完,格羅姆駕馭狼王跑向隊伍前面。
拔起地上的一桿大旗。
大軍開始緩緩移動了。
“格羅姆允許我們隨行。”沐云把格羅姆的話翻譯一遍,對其他人說:“你們怎么看?”
孟虎倒是興致勃勃,傭兵探險性格,讓他想看看,半獸人之間爭斗,究竟是什么樣的場景,立刻發表態度說:“我覺得應該去看一看!”
秦月也說道:“這不僅是半獸人族的盛會!結果會影響到平原北側,幾百上千萬人民的生死,我們提前知道情況,倒也方便回去報信。”
地獄之歌是不主張與人族開戰的。
但想阻止戰爭爆發,首先必須得到八大氏族承認,而想得到承認,首先就要征服他們。如果格羅姆死在榮耀之谷,那一切就是空談了。
半獸人桀驁不馴,基本上沒法講道理!
鶯兒沒有主見說道:“少爺去,我就去!”
沐云思考片刻,鶯兒身體已經恢復,身體素質各方面都有提高,有圣泉之水在手里,倒是不用怕鶯兒又會發作,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我們走!”
沐云使用鬼面,馴服幾頭強壯野牛,幾人騎著野牛跟著半獸人隊伍出發了。
號角聲中,旌旗飛揚,整整有3000名狼騎兵,全在平原上灑開,7000余名半獸人精銳,浩浩蕩蕩的跟隨。從高空望過去,密密麻麻一片,聲勢恢宏,非常震撼。
碧藍透澈的天空。
粗獷無邊的平原。
四人騎著野牛,跟隨大軍出發。孟虎當多年傭兵,本次高原之旅的經歷,足以成為傭兵生涯中濃重一筆,沐鶯兒十幾年沒出小鎮半步,半獸人在心中永遠是兇惡、殘暴的代名詞。
這幾天住在半獸人部落里,讓她觀念發生顛覆,雖然聽不懂半獸人話,但半獸人只是臟一點,脾氣差一點,喜歡打架而已,沒有大家說的一樣嚇人。
至于秦月…
此時此刻,她高展著雙臂,滿頭紅色秀發隨風飄舞,滿眼都是陶醉之色,高原的美景,高原的半獸人,一輩子都休想一窺的景色。非但沒有被半獸人砍了,反而得到半獸人認可,這種事情足以成為一個傳奇了。
“沐云,我要謝謝你。”
秦月輕輕地說道,一雙動人明眸凝視著他。
“謝我什么?”
“若非跟隨你,我怕是一輩子留在白城,當一個平庸之輩,哪有機會經歷這種非凡的冒險!”
沐云感慨地說:“其實平庸未必是壞事。”
秦月不以為然說道:“我不知道為什么,只想知道更多,走更多的地方,好好看看這個世界。誰叫我來到了這個世界呢?”
孟虎贊道:“說得好!我們來到這世界,總要留下點什么!”
“留下點什么?”沐云望著一張張面孔,史書惜字如金,能被記錄之人,寥寥無幾,這個時代的人,幾乎都是陌生的,縱然有幸運兒被歷史記住,不過是茫茫書叢里的幾個蒼白字眼,遠眺遙遠雪山,突然略有感慨:“不管愿不愿意。我們,終究是歷史中的一粒塵埃!”
前面格羅姆聽見幾人對話,他是能聽懂人類語的,總覺得眼前人類,有種與年齡不相符的成熟滄桑。
是啊!
強大如格魯魯,終究無法永恒輝煌。
如今半獸人越來越弱,五千年后,一萬年后…若有一天,半獸人滅絕,還會有人記得“錘之王”的榮光嗎?
“你錯了!”格羅姆慢下來,一張涂滿彩漆刀削斧鑿的臉上掛著自信和狂熱,“即使真的只能做一粒塵埃,我也要做那最耀眼的一顆!就像半獸人的錘之王,就像人族的人皇!”
沐云側目看他一眼。
這個年輕的半獸人戰士是與眾不同的,或許不僅僅流淌著格魯魯高貴的血。
或許,歷史軌跡悄然發生了變化。
榮耀山谷就差不到50里路程,平原漸漸消失,山林越來越多,沐云將與部隊留在外面。
人類不允許參加重要的祭祀。
正當大家忙著安營扎寨的時候,突然一大群半獸人,從另一個涌過來,數量并不比地獄之歌遜色多少,估計是八大氏族之一,收到地獄之歌要求,所以來參加祭祀。
格羅姆見到飄揚的旗幟,是一把燃燒中的巨刃,“是火焰之刃的家伙!”
半獸人在格魯魯時期,總共有18支古老氏族,目前高原上的8支氏族,只有4支是帝國時期傳承下來,另外4支是其他氏族毀滅或吞并之后,又重新建立起來的,火焰之刃氏族就是古氏族之一,又稱之為火刃氏族,歷史非常悠久。先祖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半獸人部落領袖,曾經跟隨格魯魯南征北戰,尤其是在攻打人類的時候,建立非常巨大的功勞。
“火焰之刃的人”
“是地獄之歌!”
兩個古老氏族狹路相逢,立刻劍拔弩張起來。
一個火刃氏族領袖騎著一頭白虎走出來,手里拎著一把巨大長柄戰斧,遠遠地就把目光鎖定格羅姆,“你就是格羅姆?哼,真是不知好歹,憑你們也配在圣地祭祀?”
格羅姆冷哼一聲叫道:“圣地里埋葬的,多是地獄之歌的祖先,我們來祭祖,又什么不可以的?”
這個半獸人冷冷一笑說:“我會在決斗場上,堂堂正正的打敗你,讓你知道,誰才是高原上的第一勇士!”
“還有人類!”
“人類!”
一群半獸人發現沐云一行人,立刻嗷嗷大叫起來。
那位提著長柄大刀的半獸人領袖嗷大叫一聲,猛地揮手,長刀上亮起刀光,一刀就要向幾人斬去。半獸人與人族仇恨極深,尤其是這些經常與南下掠奪與人族爆發戰爭的人。
格羅姆刷的一聲抽出狼背上的長刀,一道半月形的刀氣射出去。
一陣金鐵交加的鳴響,半獸人的長刀直接被擋開來了。
“刀氣出體!”
這名火刃氏族的半獸人領袖表情大變,刀氣是由真氣化成,超越大武師境界的人才能做到刀氣出體,整個火刃氏族能達到這種水平的,絕對不到三人,全都是老一輩的人物。這個格羅姆如此年輕,竟然就已經能做到刀氣出體了!
格羅姆反手把刀插回刀鞘:“滾!”
這個半獸人經過短暫驚愕之后,旋即露出一絲猙獰笑容:“地獄之歌果然出了一個厲害人物,刀氣出體又怎么樣?我今天就來會一會你!”
說著就要發起攻擊。
“住手!”
一個有些威嚴的聲音響起,一名騎著狼的半獸人走出來,滿臉都涂滿紅色樹漆,手里握著一根酋長權杖,外表有些蒼老,大概是火刃氏族的酋長。
“酋長!”
火刃酋長淡然掃格羅姆一眼,接著又在格羅姆背后,戈登為首的一排半獸人身上掃過,然后說:“地獄之歌果然出了一些勇士!難怪你們囂張!但這里不是戰斗的地方,如果要打,那就到榮耀之谷去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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