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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南燁戲忠定交州 左慈于吉雙出關(17)

  士徽一死,士家郡兵再無戰心,紛紛請降。經此一戰,士家的最后一位靈魂人物也殞命疆場,士家精兵全軍盡沒。

  南燁受降之后本著“宜將乘勇追窮寇”的原則乘勝出擊,一舉收復交趾、合浦、九真、日南四郡,成為了名副其實的交州刺史。

  在收復四郡之時,南燁雖說也遇到了一些士家族人的零星抵抗,不過這些抵抗在南燁看來無異于螳臂當車之舉。失去了核心領導人物的士家就如同一盤散沙,怎么可能是南燁的對手?經過一番短暫的較量之后,士家在交州的勢力被南燁一網打盡,只有少數族人逃出了交州。

  南燁控制了交州全境之后百廢待興,哪有閑工夫興師動眾去追討幾個士家族人?他非但不去追剿那些士家族人,而且還發布了一則告示,寬恕了那些和士家沾親帶故的人。

  在告示上南燁鄭重聲明,士徽雖然造反作亂,但是其祖父士賜、父親士燮皆是朝廷任命的太守,在職期間忠心耿耿并無大過。真正有罪者,只是假扮夷賊刺殺前任刺史朱符并攻掠郡縣的士黃有,和起兵作亂反叛朝廷的士徽。由此可見,一樹瓜果有酸甜,一母所生有愚賢。士家眾人也不可一概而論。所以只要沒有跟隨士徽造反作亂抵抗朝廷的士家人一概既往不咎。士家親友不知內情,沒有參與叛亂的也一概無罪。

  這則告示一出,人心惶惶的四郡頓時平靜下來。百姓們紛紛稱贊南燁法師是非分明,仁義無雙。原來這四郡一直被士家暗中控制,不少人都與士家沾親帶故,九成以上的商人與士家有生意往來。這些人自然擔心會被士家牽連,如今見到安民告示才算放下心來。

  南燁如此安民也是無奈之舉。士賜和士燮的表面功夫做的極好,并沒有什么顯著的劣跡,至少與朱符相比二人為官還算清廉,所以深得民心。此時再攻擊二人,揭穿他們包藏禍心已然沒有意義,反而會引起百姓反感。為了盡快穩定交州局勢,南燁只能將一切罪責推到士黃有、士徽身上。

  一則告示穩定了四郡民心之后,南燁馬上在南海刺史府門前張貼出了另一則告示。這則告示一出整個南海郡都沸騰了。告示上的內容只有一條,便是提前清償刺史府的借款。當初捐獻財物的商賈富戶,皆可依照先前憑證到刺史府足額領取財物,并奉上萬錢一算的利息。

  南燁這么多錢哪兒來的?全都是從士家抄出來的。表面上清廉似水的士家,暗中控制著交州過半的稅收和商業,那家產就海了去了。更何況士武還抄了朱符的家,光是那些錢財就夠南燁還賬了。

  原本這些欠款有一年的還款期限,南燁完全可以等到來年再還。可是急于在交州樹立威信的南燁還是決定盡快還清這筆欠款,也只有這樣才能贏得交州百姓的信任。

  果不其然,南燁此舉使得交州的商賈百姓都知道了南燁法師是個言而有信的人。南海刺史府門前立刻排起了兩條長龍,一排隊伍是拿著之前的憑證來取錢的,另一排則是來捐錢改換“義籍”的。

  之前雖有不少商賈都來捐錢改換了戶籍,可是還有更多的人是在觀望。這些觀望的人就是擔心南燁說話不算數,最后政令無效或捐款而逃。如今他們見南燁不但戰勝了士家一統了交州,還言而有信歸還了欠款利息,當然不再猶豫,紛紛來捐款改籍。

  這次來捐款改籍的人可就不僅限南海一郡了,交州七郡的商賈,只要得到了消息的紛紛趕往南海刺史府捐款。南燁還出去多少錢,直接后面加個零又收了回來,這可讓南燁做夢都要笑。

  有了錢,有了權,有了威信,南燁知道自己大刀闊斧動手改革的時候到了。據他所知改革都是從變法革新開始的,可是他剛一提出自己的變法方案就立刻被戲志才否決了。

  “為什么?為什么我不能變法啊?你別跟我說祖宗王法不能變!我告訴你,祖宗王法就是一點點變成今天這個樣子的!”南燁簡直覺得自己的滿腔熱情都要被戲志才的一盆冷水澆滅了,氣急敗壞的對著戲志才吼道。

  戲志才無奈道:“法師應該知道忠不是那等守舊之人,可是法師所言便是忠都覺得駭人聽聞,就別說百姓和朝廷了。”

  南燁奇道:“哪里駭人聽聞了?”

  戲志才道:“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條便是大逆不道了。便是法家衛鞅見太子犯法也不敢施刑,而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法師要以法治天子,還不是駭人聽聞?”

  南燁道:“天子乃天下之大害也,若將天下治亂寄托于一人之身,遲早會出昏君。既然法不能治天子,那就不要這天子又有何妨?天下由朝臣共治之,朝臣有律法治之,這總可以了吧?”

  戲志才聞言嘴巴張開老大,好半天才緩過神道:“法師當真異想天開,自三皇五帝以來還沒聽聞過哪朝沒有天子呢!法師之言也太荒唐了些。”

  南燁想想也對,自己平定交州之后的確有些忘乎所以,這意識太過超前了些。再說后世就算沒有了皇帝也還有總統、主席、總理、首相…叫什么不重要,總之一個國家還是要有個領頭人才行。皇帝就先留著吧,只是這皇權一定要限制住,總不能讓這皇帝為所欲為。

  想到這里南燁道:“好吧!天子還是天子,有些特權也沒關系。可就算是天子也不能不尊天道胡亂而行,天子以下更要守法。‘詔令’和‘上請’一定要廢除。”

  南燁所說的“詔令”和“上請”都是漢朝特有的法律制度。漢法的條文分為律、令、科、比四種。律就是法律條文,涉及刑事、民事、經濟等等。令便是詔令,也就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具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威和法律效力,就算詔令有違律法也要按詔令而行。科是律令的補充說明,到了東漢已是科條無限,不計其數。比是比照案例斷案,所謂春秋決獄便是比照《春秋》中的案例斷案。“上請”則是一種法律特權,規定官僚貴族犯罪,一般司法機關不得審理,須請奏皇帝,根據犯人與皇帝的遠近親疏、官職高低、功勞大小決定刑罰或減免。

  之所以南燁提出要廢除“詔令”和“上請”便是要廢除皇帝和官僚在法律上的特權,也只有如此才能讓皇帝和官員不能為所欲為欺壓百姓。

  戲志才盯著南燁仔細看了一陣有些疑惑的問道:“法師欲要做個百姓?”

  南燁聞言一愣道:“志才這是何意?”

  戲志才道:“法師若想為天子必不會廢詔令,若想為臣子必不會廢上請,除非法師想做個百姓。可法師若為百姓則根本無力廢除詔令、上請。法師曾對忠言,天下將要大亂。可忠至今不知法師身處亂世有何等志向?今日忠斗膽一問,還請法師見諒。”

  南燁被戲志才這么一問還真不好回答,因為就連他自己都有些搞不清這個問題。剛到這漢末亂世的時候南燁的志向是揚名,而揚名的目的是為了安全的活下去。可是后來他發現自己的名聲再大,只要皇帝一句話就能奪走自己最珍視的人,也能要了自己的命。所以他才決定領兵到交州來,因為有了人馬和地盤靈帝才奈何不了自己。現在有了人馬和地盤,南燁就開始考慮如何立法將皇權和特權關進籠子,讓百姓都過上不畏權貴的太平日子。可是這些顯然不是一個交州刺史該考慮的,除非自己到了董卓、曹操那個層次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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