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奉上…
當彩霞染紅西天的時候,各個部落出去狩獵的勇士,陸續返回了墟市。安兒把熬好的藥,倒入陶碗中,讓駱的大孩子端去給他媽媽喝。又從自己的帳篷里,拿了幾張厚厚的皮子給她鋪蓋。
果兒蠟黃的臉上,涌上感激之色,掙扎著坐起來,謝了又謝道:“夠了,這邊的皮子夠用的了!我聽部落的那位小勇士說,安兒你挺怕冷的,把皮子都給我了,你受了涼怎么辦?”
安兒笑著搖頭道:“我那邊還有呢,這次出來,帶了不少皮子,本來是用來交換海鹽和陶罐的,現在陶罐和鹽都換回來了,堆在我那兒閑著也是閑著。部落里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多人口,這些皮子自然不會再交換出去了,留著大家御寒用呢!”
把皮子蓋在果兒的身上,安兒又道:“晚上這里可冷了,你的病可不能再受半點寒氣了。我再幫你弄個火盆,晚上能暖和一些!”
出了果兒的小帳篷,安兒差點撞進了一個寬闊結實的懷抱,還是那人扶了她的肩膀一下,才免于“投懷送抱”的尷尬境遇。一抬頭,原來是“面癱男”駱。
他那雙充滿野性的眸子,定定地望著安兒,顯然聽到了她跟自己女人的對話,臉上卻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在安兒沖他笑了笑,擦肩而過的時候,聽到他輕輕地說了句:“謝謝…”
當安兒回過頭去,想要說不用的時候,卻發現那人已經鉆進了果兒的帳篷里,留個背影給她。安兒聳了聳肩。一個怪人!
“安,安!!看,我們獵到了兩頭大家伙,其中一個還活著呢!!”達兒稚嫩尖細的嗓音,遠遠地傳過來。安兒循聲望去,發現泰雅部落的十位優秀的獵手,手中拿著骨矛和獸皮包裹的強弩,抬著兩頭很眼熟的獵物,遠遠地朝著這邊走過來。
墟市里其他部落的獵手,都眼饞地看著他們。每次墟市。參加交換的每個部落,也都會派出狩獵隊去附近碰運氣。時間長了,周圍的獵物。被消滅得差不多了,要到更遠的地方,才能見到獵物的影子。而且,那些獵物要么是非常兇猛,狩獵勇士們不敢輕易去碰的;要么是速度非常快。不容易捕捉的。
泰雅部落的獵手,抬的獵物他們都見過,速度非常快,而且是成群結隊地活動,一有動靜馬上撒開蹄子逃開。各部落的獵手也想過去捕獵,可惜石矛沒沾到獵物的邊兒呢。就只剩下一陣煙塵了。這些泰雅部落的獵手,一定撞了大運了,否則怎么可能弄到這些風一般的獵物?
遠遠的。安兒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男人偉岸的身影,小小的達兒騎在他的脖子上,努力地朝著她這邊揮著手,那得意的小模樣,像一位凱旋的小將軍。
而阿布的右手上。牽著一只用麻繩拴著脖子的獵物,后腿一瘸一瘸的。還流著血呢!安兒定睛一看,眼中涌上喜悅的神色。馬!好神駿的一匹馬,雖然受了傷,脖子上又套了繩套,它的神情依然倨傲,不時地甩著脖子,想要掙脫束縛。
“咴咴咴咴!”那匹棗紅色的駿馬長長地嘶鳴一聲,阿布回頭用鐵錘般的拳頭,在它腦袋上脖子上猛砸了一通,那匹馬眼中閃過痛苦的神色,馬上乖覺地不再掙扎。
阿布拽了拽它脖子上的韁繩,快步朝著安兒走過來。他的眼中,同樣有難以抑制的喜悅:“這家伙可難捉了,跑得跟風一樣快。要不是傷了腿,還真抓不住它呢!安,你認識這家伙嗎?先養著,等缺少食物的時候,再殺了吃!!”
安兒沖到他面前,臉上眼中笑意縱橫,可惜不是為了他,而是他手上牽的獵物。
“小心,別被它咬了!這家伙野性十足,好在被我給揍服了。來,你牽著它,帶它走幾步…”阿布把手中的麻繩,慢慢地放在安兒的手中,自己在一旁戒備著,那匹可憐的棗紅馬,一有想要撒野的趨勢,他的大拳頭就上去了。
棗紅野馬被揍怕了,老實地跟在安兒的后面,馬屁股上的傷口,隨著它的走動,不停地滴著血。安兒輕輕撫摸著它的脖子,有些擔心地道:“它的傷口需要敷藥,可我又擔心敷藥的時候,它尥蹶子!”
“這好辦,”阿布把達兒從自己的肩膀上托下來,招呼著阿桑和大山兩個大力士,合伙把棗紅馬撂倒了,按頭的按頭,壓腿的壓腿,直到安兒把止血藥糊在它的傷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開手讓它站起來。
“安兒,這家伙可真壯實,你知道它是什么嗎?”阿土在大森林里長大,像這種草原上的生物,對他來說很陌生。
安兒用手指梳理著棗紅馬的鬃毛,動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覺到人的善意。棗紅馬很老實地站在安兒面前,充滿野性和傲氣的眼睛,試探地打量著安兒。安兒扯了一把草,遞到棗紅馬的嘴邊,對阿土道:“這種動物,我們叫做‘馬’,馴服了以后,可以當坐騎,也可以用來馱運重物。馬奔跑起來速度快,如果騎上它的話,很遠的距離很快就能到了!”
“馬?可以騎?安,它很兇的,把拔拔都咬傷了,還踢傷了兩位獵手呢!!”想起捕獵的過程,達兒心有余悸。
安兒笑著捏了捏他的臉蛋,道:“野馬當然保留著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樣,多兇,還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養的那只小羊,卻很溫順聽話。馬兒也是一樣,馴服了養久了,也會跟小羊一樣聽話的!”
她把棗紅馬牽到自己的帳篷旁,拴在一個楔子上。又在附近撿著尚未完全枯黃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馬兒的面前,口里嘟囔著:“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馬兒喜歡吃豆餅混著草料呢!”這些常識,都是她看武俠或者古代言情小說的時候,看到的。至于馬這種生物,在末世后幾乎看不到了。
“這種動物叫‘馬’?跑得很快,你們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鯊(海洋族的人,以海為名字的第一個字,就像大鷹族的鷹葉他們一樣)不知道什么時候過來的,他望著棗紅馬的眼中,充滿了占有欲。
安兒和阿布對視了一眼,阿布云淡風輕地道:“運氣而已,我們隱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馬經過,就投出了骨矛,殺死一只,捉到一只受傷的!”
泰雅族手中的強弩,在部落壯大之前,是不輕易在別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們強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給部落帶來災禍。所以,他們出去狩獵的時候,都拿著骨矛做掩飾,至于強弩嘛,用獸皮或其他東西遮掩著。
鯊族長對于這個解釋,似乎不太相信,他將信將疑地圍著另一匹黑馬的尸體轉了幾圈,發現獵物身上的傷口,比泰雅部落獵手手中的骨矛尖頭處,要細小的多。他把視線轉到了大塊頭阿桑手中一大卷獸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獵,身上或者手中都纏著鼓鼓的獸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兒眼珠轉了轉,來到海鯊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們泰雅族有一種很好用的捕獵方法,能夠捕捉到野馬,只不過需要的人手比較多,鯊族長有沒有興趣和我們合作?”
平原地帶,少不了成群結隊的馬群,偏偏它們的速度太快,很難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夠捕捉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們合作,不但能分到獵物,還能偷學到方法,不答應的是傻瓜!
就這么敲定了,兩個部落約定了兩日后,前去發現馬群的草原,一同捕獵野馬。之所以定在兩天后,是因為安兒還需要一些捕獵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兒的捕獵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動,也不足以獨立完成捕獵。選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對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這位鯊族長雖然跟炮筒似的一點就著,卻不是唯利是圖之輩。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過,既然跟一個強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備,強弩是絕對不能在他們面前露面兒的,所以,安兒想到了另一種圍獵方法!
她記得穿越前,曾經看過一本穿越原始社會的書,里面寫著用網子捕獵的方法。就是把獵物,趕到設置漁網機關的地方,然后猛然間收起網子,獵物就成甕中之鱉了。
所以,她在這兩天之間,要編制出一個足夠大足夠結實的網子。時間緊急,新加入的幾個女人,安兒選了手巧的,把編制漁網的方法,教會了她們。
在這之前,安兒也曾編織過捕魚的網子,通過撒網收網的方法,來捕魚。因為有了漁網,部落里每家每戶的墻上,都懸掛著腌制好的咸魚和魚干,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著吃比吃鮮魚別有一種味道。
不過,捕獵馬群的網子,跟漁網不同。網眼要稀疏,最好馬頭能夠鉆進去,到時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網子要結實,到時候馬群奔跑起來,沖擊力是十分驚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夠大,不說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馬,至少得有個七八、十來匹,才夠兩個部落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