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倪廣南之后,賈鴻漸微微的松了一口氣,這讓自己公司內部的大能發現了自己的笑瞇瞇,解釋起來還真有點麻煩。//百度番茄//賈鴻漸拿著倪廣南留下來的那張皺皺巴巴的概念圖,隨手就撕了個粉碎。一邊撕著,他一邊想著這個ipod為啥會熱賣。
的確,在ipod上市之前,專業人士都很不看好喬布斯的這個設計。因為mp3這個東西說白了,無論怎么樣都是一個有損壓縮的標準,音質上的確是沒辦法跟cd這樣的無損音樂進行比拼的,但是mp3為啥就能干趴下了cd呢?便宜、便攜,至少在中國是這樣。賈鴻漸還記得自己前世在2000年前后買得一個cd隨身聽,當時1800大洋的索尼隨身聽,每次聽的時候,隨身聽只能放在包里,然后用線控控制。結果后來發現,市面上有了一種mp3,居然本體就直接可以跟索尼的線控一樣夾在身上。這樣一來哪怕身上不帶包都可以聽音樂,相對來說當然就便攜了!而且帶著mp3還可以一邊跑步一邊聽,而cd隨身聽就不太行了,哪怕行業顯得太重!
不過當時賈鴻漸買得mp3那都是國產貨,便宜的狠,一百塊兩百塊而已。所以對賈鴻漸來說,這種便宜又好用的東西,才是促使他淘汰了cd隨身聽的主要因素。別的至于什么音質受損什么的,他又不是音樂發燒友,又不需要聽的那么好!
可是后來蘋果主推ipod的時候。還真讓賈鴻漸嚇了一跳,當時的ipod動輒上g的容量讓市面上還是128、256m容量的mp3相形見絀。至少從容量上來說,還真讓賈鴻漸有點購買欲,不過看著2000多大洋的價格,賈鴻漸還是慫了。不過后來,不知道怎么著,這個ipod好像就有點變成了流行的架勢。好像買ipod就是最流行的人,很多白富美都買著ipod聽來聽去,好像這就是最時尚的行為…然后白富美們就開始說著ipod多么多么人性化。多么多么好…
等等,這么說來,ipod好賣其實不是因為其本身的性能如何。而是因為其附加的因素?要知道在當年,蘋果這個公司在國內的知名度可是幾乎等于沒有。因為從80年代開始,沒有了喬布斯的蘋果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了喬布斯回歸的時候那都已經快混不下去了!而喬布斯回歸蘋果之后,則是先推出了imac一體機,也就是把整個電腦都做到一個顯示器里面的那種東東。
這種東東在歐美還算熱賣,但是在中國當時并沒有多少人知道。所以ipod進入中國,可以說是蘋果在中國的第一次知名,可以說是第一次做市場!而這種做市場居然還就能在沒有口碑的情況下做出來了“文化”的概念,這就真是本事了!當然了。跟歐美日本比起來,中國的ipod真的賣的不算多,不過起碼是開啟了一個市場。
賈鴻漸琢磨下來,覺得喬布斯能成功,除了對于市場商機的敏感程度以及對于電子產品的設計之外。最成功的一點就是其美學設計和文化設計!什么叫美學設計?就是喬布斯主導設計出來的產品,那外觀看起來肯定都是好看的,充滿了一種工業設計的簡單美。同時再打廣告的時候,弄得流行一點,顯得好像用這個東西就是趕流行,那就慢慢能有了一個文化的概念出來了。所以。其實喬布斯賣的不是產品,而是賣的工業設計的美學概念以及一個流行文化!
這么比較下來的話還真是這樣,就像是臺式機市場,或者叫做pc市場。因為很少有文化的概念,沒有一個流行的因素,所以臺式機市場就沒辦法做的跟蘋果一樣火爆!同樣手機也是,手機方面,蘋果在喬布斯的主導下,從iphone1一直弄到了iphone4s,那一路下來都是在進步,一路都是領先,一路都是在創造流行文化,而其他的競爭對手們呢,一個個都是跟在后面走,而且還是很沒流行文化的跟在后面走。
同時ipad平板電腦也是這樣,蘋果先創造出來了之后,結果買ipad的人就可以顯得好像挺有品位挺流行,但是用三星平板電腦的可能別人就要問“為啥你不賣個ipad”!這就是背后少了一個流行文化因素的結果!所以從這個方面來講,如果賈鴻漸他們華夏高科要做類似ipod這樣的一個mp3隨身聽的話,那最好也是要創造一個流行文化出來,而且外觀還最好設計的比較簡單美!
對于設計賈鴻漸并不擔心,因為有蘋果公司的珠玉在前,他賈鴻漸手下哪怕沒人能比的上蘋果公司的設計人才,但是他賈鴻漸可以指點啊!外觀完全全抄ipod不就行了么!這點又不難!但是問題是,一個流行文化怎么開創呢?不斷的砸廣告?問題是三星在后世也經常砸廣告,可是為啥他們就沒顯得有啥品牌文化出來?
也許,喬布斯和他們的營銷人員,特別擅長做文化營銷,他們特別擅長把自己的產品和流行文化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從而創造出來一個自己產品的流行文化?不過別的公司的銷售人員顯然也不是吃素的,為什么他們就不能做出來呢?
想著想著,賈鴻漸開始回憶著自己前世記憶里面那些感覺起來有“文化”的企業,除了蘋果之外,給賈鴻漸感覺ibm就比較有文化。就像是ibm在2000年之后經常在國內做的廣告里面一樣,他不是跟別人一樣推銷具體哪個產品,而是一直在給自己的公司打廣告,一直在推銷ibm的解決方案!這一點弄出來之后,給人的感覺好像就不是一個推銷員,而是一個專業人士!
就像是賈鴻漸記憶里面最早一個看到ibm的廣告,大概還是新世紀初期,當時電視里面的廣告不管中外,都是推銷某個具體產品的。但是ibm的那個廣告就不一樣——記得這應該是個電商的廣告,畫面里面就是一個年輕人進入了超市,然后不斷的偷偷摸摸的把超市里的產品藏在自己的衣服里面,看起來就跟做賊一樣!
這個時候沒有任何的語言或者文字進行解說或者推銷,于是這種看起來有點懸疑的廣告還真的吸引了賈鴻漸的注意力。接著那個年輕人偷完了東西之后,大搖大擺的就往出口走,出口那邊站著兩個身高馬大的保安,兩個保安還一直在盯著這個年輕人看,當時賈鴻漸的心都有點被提起來了,他當然想知道這個年輕人會不會被抓到!
結果誰知道那倆保安根本就不管這個年輕人,然后年輕人施施然走到了店門口的時候,就只見著有東西掃了一下年輕人的身體,然后就顯示所有東西的價格,最后直接在信用卡里面扣掉了商品的錢!到了這個時候,賈鴻漸這才明白,原來這算是一個電子商務或者說只能商務的解決方案?
等到這些畫面都結束了,才出來ibm的標志,然后顯示——“ibm電子商務解決方案”之類的名字。光是這么一弄,讓賈鴻漸一點都沒感覺到這是廠商在打廣告,也沒感覺這是在推銷產品,而像是一個專業的企業在展示他們本身的專業程度一樣!或者說!他們這根本就不是廣告,而是把廣告和企業形象片結合到了一起!
沒錯!這個年頭太多的人看過了太多的廣告,到了21世紀各種廣告那更是無孔不入。甚至人類都產生了一種廣告自動屏蔽功能,看到了廣告之后,根本就不會被廣告打動!甚至看完了就跟沒看差不多!在這種情況下,就賈鴻漸自己而言,估計是心里已經對廣告有了個防御機制,只要感覺是有人想要把什么產品推銷給他,他就自動不感興趣——哪怕是電話銷售各種保險之類的,可能本來賈鴻漸真的需要,但是因為感覺到了自己正在被推銷,下意識的他就不想聽,就是不想要!
這么說來的話,ipod好像當年的廣告也有點這個意思。就像是當年ipod在國內播放的廣告,一點沒說ipod有什么多好多好的能力,技術多么多么領先,反而就是用一個類似剪影的動畫,展現一幫南美人在拉丁音樂下跳舞,顯現出來一種音樂的樂趣!或者是用了feist這樣的女歌手,唱的一首《1.2.3.4》,通過音樂和那種有點高貴冷艷的流行感覺來從心底打動人,而不是急匆匆的想要從消費者口袋里面拿錢一樣的說這個功能多好,那個功能多好!
這么說來,蘋果的一個廣告策略,那就是用“不是廣告的廣告”方法,來曲線繞過消費者心里的那個對廣告的屏障,然后潛移默化的像是《盜夢空間》里面一樣,在消費者的內心深處“植入”一個概念,這個概念就是——我們不是來推銷給你商品的,而是介紹一個流行文化給你。如果你加入這個流行文化,就會顯得你特別有品位,就會顯得你非常流行!
經過這么一段分析的話,賈鴻漸算是對怎么推廣他們自己的ipod有了點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