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慷當以慨 最令李毅擔心的一幕并沒有出現,他故意避開林馨和郭小玲,躲到李元逍這里,就是怕出現什么突狀況。
還好,兩女初見,并沒有掐起來,也沒有吵起來,也沒有誰甩手而去。
林馨的想法令李毅難以捉摸。這個知性睿哲的女子,不施粉黛而顏色如朝霞映雪,普天壤其無儷,曠千載而特生,令人一眼瞧見,做夢都會想啊!
她為什么會同意嫁給自己?而且她對自己的事情了若指掌啊!是爺爺告訴她的,還是她自己通過特殊渠道了解到的?
她知道自己有女朋友,卻仍然答應了婚事,這事情值得推敲啊。
政治聯姻?
林家的勢力在地方,家族實力來說,比李家有過之而無不及,這就排除了那種沒落家族為了攀權附貴而以女聯姻之嫌。
強強聯手?一個軍方勢力的代表家族,和一個地方勢力的代表家族,這兩家若是聯起手來,那可是雙贏的局面,林家有了軍方的支持,以林國榮現在的地位和年紀,將來問鼎國家領導人,都是有可能的!
而李家聯手林家后,家族勢力馬上見長,在中央的話語權也隨之加重。這對李毅有百利而無一害。尤其是爺爺有意將家族的部分重心偏移到地方上來,有意培養李毅在仕途上成就一番事業,有這個聯姻也就順理成章了。
就個人利益和家族利益而言,和林馨的結合,實在是上佳之選,便就兩個女子本身來說,林馨與郭小玲,各擅勝場,細評的話,還是林馨略勝一籌。
可是感情的事情,是可以用這些來衡量的嗎?
現在的李毅,已經不是那個游戲人間的紅塵浪子了。他現在比任何時候都清楚,背景對一個官員意味著什么。不管是世家子弟,還是平民公務員,一旦進了宦海,每個官員不是在鉆營拉關系?只是手段各有不同罷了。
娶林馨的好處肯定多過娶郭小玲。
若是初見郭小玲那會,李毅當然會毫不猶豫舍棄郭小玲,而選擇林馨。
可是,人與人之間是能日久生情的,李毅和郭小玲之間,已經經歷過許多的風風雨雨,這幾年下來,李毅對郭小玲已經產生了深厚的感情,人心都是肉長的,真的就為了前途放棄兩情相悅的女朋友?
這跟宋朝那個陳世美又有何區別?
理智與情感!
糾結。
政治家族中婚姻無小事啊!
林馨呢?她是真的喜歡我?還是也像自己一樣,被訂婚了?
季毅看向林馨。
林馨正與郭小玲談笑,這份坦然面對李毅與郭小玲的淡然與大方,就夠令人刮目相看了。
林馨似乎知道李毅在看自己向他莞爾一笑,說道:“李毅,過來。”
李毅實在很不情愿過去,當著郭小玲的面,被另一個女人呼之即來,很傷她面子。
但他還是起身走了過去,林馨起身拉了他坐在自己身邊,笑道:,“李毅,我跟小玲姐姐認了姐妹了。小玲姐姐比我大,做了我的姐姐。你說好不好?”
,“姐妹?”李毅頭皮一陣麻,不知道她此舉是何用意她既然知道郭小玲的存在,不可能不知道她跟我的關系吧?
林馨很自然的挽著李毅的胳膊,語似撤交的說:“是啊,我一直好想有個姐姐呢!可惜我只有一個妹妹啊!現在好啦,也有姐姐來疼我了。”
李毅看向郭小玲,他最擔心的就是這小妮子的感受了。
郭小玲表情很歡喜的樣子拉著林馨的手,說道:“我也好想有個妹妹呢。可惜,我只有一個頑皮的弟弟。”李毅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有些拿不準她們內心的真實想法。
好在這個時候已經上菜了,李元逍笑道:,“你們姐姐妹妹的,還沒有喊夠?肚子不餓嗎?快來吃飯了。”
李毅趁機起身,笑道:,“我和小叔有些事情要聊,我們坐一起。”
李元逍似乎也看出了李毅的窘迫,把他拉來坐在一起,他也真的有事情要跟李毅相商。
郭小玲和林馨還真的很投緣,兩個人膩在一起,似乎有說不完的話,完全不理李毅這家伙了。
李元逍給李毅做了正式介紹,原來這位嬸嬸,竟然是西11省省長沈澤霜的小女兒,名叫沈奕岑,今年二牟八歲,以前一直在英國留學。
也是巧了,沈奕岑很少回家,更少陪父親進京。那次她回家探親,被父親拉著進京城拜訪一些政壇顯貴,拜訪到李老爺子時,李老爺子不知哪根筋突然癢癢了,便問沈省長,你家閨女有人家了沒有?沈省長據實回答說沒有。
李老爺子呵呵大笑道:,“這閨女我看得順眼,有大家閨秀的風范!做我家小兒媳fù,正好哇!澤霜同志啊,你這是給我送兒媳fù上門了啊!”
沈澤霜正是求上進的緊要關頭,此次跑部進京,就是為了拉關系,為求上進而拉關系。自然巴不得有李家這棵大樹遮風擋雨,助他青云直上,于是很爽快的同意了這門親事。
李老爺子辦事向來風風火火,雷厲風行,馬上一個電話把李元逍給召了回來,緊接著就舉行了訂婚典禮。
李元逍在國外有一個女朋友,但一直沒有結婚,就是因為他深知父親的脾氣,不會同意他這樁婚事。
李元逍雖然游戲紅塵,不拘小節,卻是極為孝順,自從哥季李政元,也就是李毅的生父因為愛情離家出走,暴斃在外后,父親一日之間就蒼老了十多歲,令他這個做兒子的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因為這份孝心,他既然知道父親不會同意自己同外國女友的婚事,那他就不會貿然跟那個外國女友結婚。他不敢再氣父親了,真怕老頭子一氣之下,駕鶴西去!那他豈不成了極不孝的忤逆子?那就百身莫贖了!
所以,當李老爺子要求他回來訂婚時,他毫不猶豫的回來了,見過沈家小姐一面后,當即同意了這門親事。沈奕岑是那種喝過洋墨水的人,又出身于書香門第,為人內斂沉靜,知進退,識大體,不管怎么說,都是做妻子的上佳人選。
李毅聽了李元逍這一番肺腑之言,沉默了良久。
人活一世,不是為了自己一個人啊!總要因為責任和親情,去做一些有違己心的事情。
想到這一點,他內心的糾結更甚。
“小毅啊,今天小叔還有事情求你。”李元逍笑道。
“求我?”李毅嘿嘿一笑:,“小叔,我不去求你,你就偷著笑吧,你居然還來求我辦事?”
,“這事還真的只有你能幫上忙。”李元逍笑:,“你想推辭也推不掉!”
李毅道:“只要是我能幫上忙,我怎么會推辭呢?”
李元逍看了沈奕岑一眼,說道:,“奕岑,你跟小毅說吧。”
原來是沈奕岑有事要找自己幫忙?李毅連忙向沈奕岑道:,“嬸,你事但請吩咐。”
沈奕岑畿微一笑,說道:,“1卜毅啊,我聽說你經商能力很強啊,手里頭現金充足的話,我想向你拆借些錢用用。”
李毅毫不猶豫的道:,“好,多少?”
沈奕岑道:,“你先別答應得這么快,我要的不是小數目。要三千萬呢!”
李毅隨身帶著支票薄,晉即掏出來,想了想,又放了進去,另外拿出皮夾子,從中抽出一張卡來,遞給沈奕岑,說道:“支票還麻煩些,直接拿這張卡去用吧。要多少從里面取就走了。密碼是——。”
沈奕岑沒想到李毅居然這么慷慨,連問都不問一句,就拿出一張卡來交給自己?她看了李元逍一眼,李元逍點點頭,示意她收下來。
李毅何嘗不明白小叔的這番心思?自己的大半資金,都捏在小叔的手里,他要是想拿三千萬給沈奕岑,何須這般麻煩?直接給她不就完了,事后跟李毅說一聲,或者說不說都無所謂。李毅對這位小叔是無條件信任的。
但李元逍既然這般做了,就必定有他的道理,他是想把這個人情賣給自己來做。同樣是三千萬,李元逍給和李毅給,這效果就完全不同了。
李元逍是沈奕岑的未婚夫,給再多的錢,也只有情,沒有恩,但李毅是李家的后輩,拿出這三千萬來,卻是既有情,又有恩。
不管沈奕岑拿這三千萬去做什么,沈家欠李家的這個恩情都是欠定了的!政治官場,最怕的就是欠人恩情!拿人恩果千年記啊!
沈奕岑收起卡,心里也存有一絲疑慮,據李元逍所說,李毅不過是一個小縣城的哥縣長,他眉毛都不皺的就能拿出三千萬來?
李毅卻似乎看出她的疑huo來,淡淡笑道:,“嬸,你要是急著用,可以到酒店隔壁的銀行去,那里有自動取款機,不過額度有限。你要是實在很急,我可以打電話給銀行的朋友,叫他們想辦法幫幫忙。
沈奕岑雖然并不急著在今晚就要把錢取出來,但這筆錢卻是用來救命的,不得不謹慎,微微一笑,也不怕李毅介意,當即起身告辭,來到了酒店附近的銀行,找到aTm機,插入卡片,輸入李毅說的密碼。點擊查詢。
屏幕上出現了一行長長的數字,沈奕岑按捺激動的心情,用食指點著數了五遍,這才確定下來,這張卡,何止三千萬!
十個三千萬都不止!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