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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以戰養戰

  一場戰斗下來。

  鄧肯麾下的騎兵部隊越打越多了。

  不只是如此,他麾下的步兵也增加了兩三百人,甚至還有十多個標記為一星的‘法蘭精銳斧手’,也就是戰斗前先扔一波法蘭飛斧的一線重裝步兵。法蘭人的斧手比撒克遜人的斧手還要強,因為敗者才會下海,高盧雄雞這幾百年的時間里,吸收了帝國和蠻族的遺產,重裝步兵是一線水平,法蘭克圣騎士更是頂尖的重騎兵。

  真正的法蘭人打硬仗就沒虛過,拿破侖大帝就不用說了,一戰的時候法軍也是非常勇猛的。

  至于這會兒,法蘭人是第一梯隊的蠻族,僅次于強悍的哥特人。

  “收編他們!”

  鄧肯直接收編了那些法蘭人潰兵,因為是自己的老家,所以潰兵也沒有到處搶劫,反而聚攏在一起保護附近城鎮,繼續對抗洗劫整個高盧的匈人劫掠者。

  這會兒法蘭人的整體軍事素養很高,普通的農民征召訓練一下,直接就是法蘭克民兵輔助軍團,完全跳過了農民混編的階段。

  他們還會自帶裝備,因為蠻族好戰的傳統,普通百姓家里也有盾牌、戰斧、短劍等武器,家底好的富人還能拿出一副皮甲、鑲嵌甲、鑲釘甲等,等于說招募完就是輕裝步兵的水平。

  流亡者屬于古代的流氓,沒財產土地的人,法蘭人的平民則多有土地房產,屬于古代的良家子。

  這樣一來,鄧肯的實力增加的更快了,一場戰斗兵力增加到了兩千五百來人,不過戰兵還是只有一千兩三百的樣子。

  一隊隊步兵將繳獲的戰利品運回去。

  埃德蒙森騎馬落在后面,眼神還有殘留的震撼,望向前方那滿身血腥氣的英武背影,他不由敬畏地低下頭顱。

  他都懷疑根本不需要部隊,那個男人就能以一己之力擊潰所有敵人!

  剛剛那一戰,他砍死了三個敵人,還是甲士。

  這要是在以前,埃德蒙森絕對是要好好地吹噓一下的,哪怕是在家鄉的酒館里,在詩人包廂里喝的爛醉時,也得好好的吹噓,順便讓吟游詩人把他的勇武傳播出去。

  但是現在,他只是平平無奇的將軍衛隊一員。

  沒辦法。

  將軍親衛里面的猛人太多了,克里岡騎槍突刺,左劈右砍,連斬五六人,薩爾瑪提亞騎手沖破敵陣,讓人仿佛想起了龍頭旗標飄揚于不列顛戰場上的時代,就連克里岡身后的少年,一個才十六歲,連胡子都沒有長齊的小家伙,都刺死一人,砍殺一人。

  講真的,埃德蒙森這陣斬三個甲士的戰績,著實不值得大肆夸耀。

  更別說他還是一個小領主,身上的裝備武器更好。

  他效忠于卡美洛王國的尤瑟王,是羅馬軍官跟原住民的后代,母親也有一點薩爾瑪提亞人的血統,于是直接留在當地變成了不列顛的貴族階層。

  “若是將來尤瑟王跟鄧肯大人交惡,在戰場上遇到他,我該怎么辦?…”

  埃德蒙森現在最擔心的就是這個。

  簡直是鬼神降世!

  萬夫莫敵!

  埃德蒙森在家鄉也有威名,被人稱為‘熊’一般的戰士,他都不敢想象自己在戰場上遇到鄧肯,面對這宛如霸王降世般的猛人率領騎兵沖陣時,自己還有沒有拔出武器迎戰的勇氣。

  擋不住,根本就擋不住!

  恐怕尤瑟王麾下的精銳騎士,圓桌騎士的前身,擁有龍頭旗標的拉格納重裝騎士,也無法阻擋這位如同天神下凡的猛人。

  不止是埃德蒙森一個人這么想,其他的不列顛貴族騎手也差不多。

  大家彼此對視一眼,似乎心中形成了一種默契。

  “早知道就不急著效忠尤瑟王了。”

  以鄧肯的強大實力,這一戰過后,統一不列顛島并不難,萬一起了什么沖突,尤瑟王在正面戰場上根本就擋不住。

  到時候估計就是劉邦看項羽的表情——這還是人嘛!

  要不投了吧。

  來得時候,這些不列顛貴族騎士還心里有點倨傲,覺得鄧肯名聲雖然很大,但他們也是優秀的騎士,還是領主,有自己的部隊,怎么樣也得給他們一點點尊重。

  說實話,現在埃德蒙森一想,覺得鄧肯當時已經很給他們面子了。

  這些不列顛貴族騎士麾下也有一千來人,如今大部分人的心思都有變化,甚至已經有人準備改換門庭了。

  不戰而屈人之兵。

  一千人里至少有一半以上準備歸附于鄧肯。

  最后必須提到一點,埃德蒙森跟在那位大人身后沖殺,實在是太爽了!

  他從沒有殺得如此酣暢淋漓過。

  不管是輕步兵還是重步兵,全部都是切豆腐一樣直接鑿穿,而且還不會迷失方向,殺穿敵陣后,還能喘息一下,調轉馬頭,跟著那位大人一起換個姿勢再沖一波!

  這簡直是天生的騎兵統帥,埃德蒙森此時只能想到一個歷史人物,那就是亞歷山大大帝和他的伙伴騎兵。

  鄧肯騎馬的身影在隊伍最前方。

  他的披風已經脫下來了,難怪將領都喜歡披風,這玩意兒其實是用來擦血的,就跟紅纓槍上的紅纓一樣,防止血留下來握不住槍桿。

  鄧肯殺得太多了,身上都被鮮血浸透,血液凝結了后很不舒服。

  這一戰他正常發揮。

  誓約勝利之劍的手感非常好,不愧是頂著圣劍和神兵的標注,鄧肯使用它時的感覺,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獨孤求敗拿著倚天劍。

  以他的實力,木劍都能刺死人,拿著誓約勝利之劍就有點無雙亂舞的意思了。

  現在要殺鄧肯,只能萬箭齊發,直接亂箭把他射死才有機會。

  要不然就是弩炮、床弩、投石機什么的大型工程武器,這一戰鄧肯中了五箭,不痛不癢,皮外傷,直接就止血了。因為有阿瓦隆的劍鞘,哪怕鄧肯被人砍到血管,也會飛速止血,不是說他不會流血,而是傷口立馬就止血凝固了。

  他傷到動脈都只是滋一下血,沒一會兒就不流血了。

  此時鄧肯根本不在乎不列顛貴族騎手的反應,他看了看面前那稚嫩的少年卡爾,拍了拍他的肩膀,贊賞道:“干得不錯!”

  十六歲的少年,陣斬兩個甲士,可以重點培養。

  那少年望著鄧肯的表情激動,他以前不明白兄長為什么在戰場上沖殺毫無畏懼,現在他懂了,剛剛那會兒他腦子里面什么想法都沒有,就是跟著那位大人沖殺敵人。

  等他反應過來,已經殺了兩個來回,敵人全部都潰敗了。

  士氣太高了。

  匈人只看到一群人殺氣騰騰地沖上來,好似根本不要命一樣,還沒交手就已經心中膽怯。

  鄧肯這會兒在看自己的戰斗收獲,一共是兩個戰斗技藝。

  他就說得干掉一點匈人的強者,天天砍日耳曼的蠻族,都快把他砍成狂戰士了。

  ——“雙武器戰斗掌握:只有極少數人是擅長使用左手戰斗的勇士,他們的左手像其他人的右手一樣靈活。你現在可以使用雙武器戰斗,并且不會感到不便影響自身的戰斗技藝發揮,你可以用左手施展自身掌握的戰斗招式。”

  好像敵方步兵的指揮官之一,就是左手持有戰斧,右手拿著盾牌,鄧肯奪取后轉化為了雙武器戰斗掌握。

  此時在鄧肯的掌心,法蘭飛斧高速旋轉,就跟把玩鋼筆一樣。

  這個戰斗技藝好!

  果然還是要砍點不同的敵人,才能拓展戰斗技藝的寬度。

  ——“連珠箭戰斗技:你可以以驚人的速度連續射擊,最多同時連射五箭,同時大幅度消耗體力。這是屬于匈人射雕者的戰斗技巧,必須擁有強悍的身體素質才能施展,連續使用有可能導致疲乏狀態。可以在騎射狀態下施展,但是會大幅度降低命中率。”

  鄧肯現在的狀態大概是一秒三箭,再快就沒有多少準確性了,而且弓箭本身也有一個射速上限。

  這個戰斗技藝體力條消耗很大,連續開弓會讓肌肉出現一絲酸澀,連射越多體力條消耗越多,就跟連續百米沖刺一樣。

  “以犧牲部分準確度換取極限的射速。”

  “可以接受。”

  弓箭的初始射速并不快,所以極速射擊才會被形容成連珠箭。

  以鄧肯目前的體力條大概能連射十來箭,只有諾登之弓能這么干,其他的戰弓恐怕會直接崩斷了。

  流亡者營寨已經有點裝不下了。

  鄧肯不得不另起一座小型軍營,就在匪盜山寨附近,他在那個位置布置了數百兵力,萬一到時候匈人洗劫巴黎周邊,他也能隨時再搶一波。

  以戰養戰!

  現在是匈人洗劫高盧,他帶兵搶劫匈人,搶到的東西肯定不會還給高盧人,那也是拿命換來的。

  一天時間很快過去。

  就在第二天上午,鄧肯留下的偵查哨騎送回了一個消息,昨日匈人劫掠者被擊潰后,潰逃的二十余騎兵找到了其他地方的匈人部隊,然后三股匈人劫掠者匯合到一起,加上仆從軍估計有三四千人,已經準備將鄧肯的部隊絞殺于巴黎附近。

  這是匈人劫掠者慣用的戰術,萬一吃虧了,立刻搖人來圍剿,他們的軍隊機動性很強。

  “我們現在有多少騎兵?”

  鄧肯沉吟片刻,望向了身旁的克里岡。

  克里岡正在跟人忙活,他讓山民婦人幫自己做了一個黑色的龍頭旗標,大龍頭尤瑟是紅龍旗標,他遵循鄧肯的命令,以黑旗黑甲為標記,此刻抬頭道:“能戰的騎兵大概有兩百來人,以薩爾瑪提亞騎手為主。”

  “騎馬步兵只有五六十人。”

  “如果馬再多一點,應該能整編出一支精銳的騎馬步兵。”

  騎馬步兵,顧名思義,騎馬趕到戰場,下馬作為步兵戰斗,在漢唐時期都是比較常見的。

  鄧肯沉思片刻,猛地起身道:“召集軍隊。”

  能打!

  他又不是第一次以少勝多了。

  這一戰要是打贏了,敵人襲擾巴黎附近的計劃就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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