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279全權公民對抗279全權公民 自從那次漫長的“故事會”結束之后,林泉注意到,意識網內其他幾位施法者最近的態度似乎都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林泉還記得以前,每次幾個施法者湊在一起開會的時候,多多少少都會有分歧,嚴重的時候還會互相爭執,其最典型的就是李立天和汪銘這對冤家,在李立天眼里,汪銘就是一個探子,而在汪銘的眼,李立天就是幾個施法者當最需要改造的那一個…
但是最近一段時間,林泉覺得,在幾個施法者之間的氣氛相比較以前,有了很大的進步,開會的時候,也不是跟以前一樣,總是一本正經,劍拔弩張的樣子,伊凡那個漫長的故事,似乎在不知不覺,將幾個施法者牢牢的鎖在一起。
從林泉個人來說,在這個故事之前,伊凡在他們眼還是一個天外來客,高高在上、神秘莫測的法師,他所作的許多事情都得不到他們的理解,以前一次兩次還行,但次數多了,即使是像李立天,暗也開始發起了牢騷,一個領導一時神秘可能會讓手下敬畏,但要是一輩子神秘,他得到的只能是盲從,甚至背叛,歸根到底,人與人之間是需要相互理解的。
之前李立天總是質疑伊凡的做法是作繭自縛,因為在許多問題上,比如趙真雪,比如美國,他都選擇任由敵對勢力發展,但是最近這段時間,他再也沒說過類似的話,因為所有人都明白,現在的敵人取得的每一個發展,未來都可以為自己所用,事后,汪銘曾經設想過,如果皇帝的軍隊降臨在卡梅爾位面,他們能夠做什么,問題討論到最后,所有人都驚訝的發現,現在在美發展的那些反魔法技術,很有可能是比魔法還管用的工具。
今天午的時候,李立天叫上安娜來找過他一次,主要還是把之前商量過的,將“警察”這個名詞概念的性質給最終確定下來。
之前安娜一直認為,卡梅爾警察辦案不可避免會需要用到魔法,所以應該歸魔法管理部管,但在林泉看來,警察更重要的職責是進行對人的甄別,他認為在卡梅爾內部,只要是被認定為罪犯,幾乎不可能和擁有魔法的意識網官方對抗,任何犯罪行為都可以很輕松得到制止,這就讓警察的“武力”屬性大大的弱化了,林泉堅持認為,卡梅爾的警察是一種公共性質的職業,他希望可以將這個職業的概念進行“泛化”,就好像軍隊系統的“步兵”一樣。
具體的說,凡是持有紅色證件的人,都應該負擔起一個警察該有的義務,如果是地球,這一點可能很難做到,因為畢竟缺乏專業的訓練,不能強求每一個人用自己的生命去為別人冒險,但是在卡梅爾,這種“冒險”的成本已經被大大降低了,紅色證件持有者一般都擁有一定的“緊急施法權限”,在面對犯罪行為時,擁有魔法的人可以很輕易的制服罪犯,止犯罪行為。
所以,在林泉看來,卡梅爾不需要有太多專門的職業警察,在地球上那些靠制止犯罪而誕生的職業,在卡梅爾完全就沒有存在下去的必要,因為只要是犯罪,只要是發生在卡梅爾內部的犯罪,罪犯就不可能逃脫意識網的監控,因此,警察的職責完全可以通過監察部來得以實現,而如果犯罪來自意識網之外,那就是軍人需要做的事情了。
林泉最終還是說服了伊凡和安娜,這次他們過來,就是商量一下這個提案的細節,比如“緊急施法權限”的修改,如何監查、規范和界定這種權限,當然,最后還需要對紅色人群進行一些魔法技能的基編訓,這個培訓應該是一種強制性的義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的上是一種變相的“征兵制度”了。
按照卡梅爾“顏色法案”的官方解釋,紅色身份證的官方身份是“全權公民”,也就是地球上普遍意義上的公民,擁有選票,可以參加政治事務,在卡梅爾,全權公民的意思就是可以參與卡梅爾的政治領域,擁有提案和投票的權利,當然,五名施法者如果超過三名反對提案,可以最終否決,這一點倒是和聯合國制度有些類似。
全權公民在地球上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人人平等,每一個人都能投票,這應該是這種思路最樸素的說法,但是在伊凡看來,這種制度無疑是荒謬的,人人平等從頭到尾都只是人們的幻想,承認這種制度,就等于承認一個在工廠工作的初學歷工人,在政治事務上擁有和一位科學家同樣的話語權,伊凡見過地球上的那些平民,說句老實話,除了受教育程度可能更高,大部分人其實都跟他之前所見到的差不多,所有人都只關心自己今年的收入,明年的收入,政治事務成了招標會,哪位總統能讓他們掙錢最多,他們就選哪位。
并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參與政治,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愿意參加政治,在卡梅爾,還要再加上一句,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資格參與政治,正是源于這些想法,所以才有了如今的顏色法案。
而對全權公民的審核工作,則由監察部剛成立的一個“全權公民審核委員會”負責,為了對權利進行一定的限制,這個委員會共有9人,類似與陪審團制度,有三分之一來自監察部,三分之一隨機從目前的全權公民選取,最后三分之一從提出申請者間選取,審核的內容一般包括過往記憶,對特定事件的真實想法,知識的掌握水平,以及個人性格…
看起來好像很多,很復雜,其實說到底就是下面幾條,,這些人必須有足夠的理智以確保做出更正確的判斷,一定的受教育程度確保對事物的接受能力,有參與政治事務的熱情,擁有屬于自己個人的,一些希望實現的價值目標…
申請者需要在個人當得到超過七個人的同意,才算初步合格,合格者還需要經過五名施法者的“復試”,得到超過三個人的同意。
從理論上來說,卡梅爾王國的居民除了空間站這3000人,并不包括在乍得的那一千多萬,但顏色法案還是在乍得境內實行了,并在兩國實行同樣的標準,這樣一來,每天都有成千上萬人提出申請,希望可以改變自己的身份,而通過者卻寥寥無幾,可能僅有的幾名通過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能通過,而那些落選者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失敗的原因,就在最近一段時間,林泉還聽到有一些人在發牢騷,說卡梅爾全權公民的標準不明晰,讓人把握不準方向,應該制定出一個規則,或者什么考試…
就目前來說,紅色身份證的大部分持有者都是卡梅爾的官方工作人員,所以,紅色身份證也被一些人稱之為“公務員證”,其實這也是一種因果關系倒置的誤解,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一些特定的工作崗位前提就是工作者必須有紅色身份證,而不是有證再給他安排工作。
也許這些人看起來并不起眼,干的工作都很一般,比如入境檢查員,移民審核員之類,但如果有人細心觀察就知道,這在在第一線工作的人員,往往都是握有真正權利的“官員”,在入境處,如果工作人員覺得來者有嫌疑,可以由自己做主遣送對方回去,而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批準,陶興作為一名普通的移民審核員,如果他覺得某個申請對象不合格,連報告也不需要打,就可以拒絕掉他的申請,當然,這樣做的風險就是如果出了“原則性錯誤”,被申請者舉報,他很可能會因此失去自己的全權公民身份。
一句話,全權公民正如它的名字,紅色證件持有者固然有很大權力,但也要為自己所作的所有行為全權負責,在卡梅爾,很少有只管理,不工作的純管理人員,上下級之間也幾乎不存在什么權力制約,上級所擁有的,只是自己這個單位一些資金的支配權,很少涉及對業務的具體干涉,這一點倒是有點類似于學校——校長權力就是再大,也不能干涉教師怎么去教書。
這個制度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工作的效率一般都非常之高,這是因為權力得到徹底下放,在實際工作,幾乎不存在任何“程序”問題,而且因為意識網的存在,一旦出現責任事故,可以很方便進行追查,而壞的一面則是,監察部為此每天都要接受并核實越來越多的投訴,林泉相信再過一段時間,處理投訴也許將會取代預防違法犯罪,成為監察部的頭號工作。
現在的林泉就在辦公室里,一邊咬著筆桿,一邊在紙上寫寫畫畫,準備在監察部下面新成立這樣一個處理投訴的機構,不過他正在煩惱的一個問題是,如果處理投訴的人被投訴了該…
也許應該借鑒“全權公民審核委員會”的方式,采取流動人員辦公…
林泉正在想著這事的時候,收到一條來自意識網的信息,似乎是一條普通的投訴,被投訴者是移民辦的主任。
移民辦是接投訴的大戶,因為他們的工作主要就是負責對移民進行面試,對是否適合移民,移民之后的工作安排,身份安排做出初步裁定,總有一些被拒絕的申請者無法接受事實,亂投訴一氣,其實他們不知道,他們這種不負責任的情緒化行為大多數對事情毫無幫助,還可能會讓他們在以后的申請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