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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一章 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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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王巨不是想罵范純仁,即便罵了,也帶著一種恨鐵不成鋼的含味。

  如果在戰與和上抬杠,王巨是能理解的,能想到深層次慶歷戰爭失敗原因的人并不多,甚至不愿意去想。想不到或者不愿意去想,那么看到的只是慶歷戰爭給國家給百姓帶來的巨大傷害,所以靜、和、安,在宋朝占據著主流。

  然而大程只是棋子,范純仁都想不到,難道不是白癡嗎?

  但王巨不管罵不罵范純仁不要緊,也不管是否順帶著譏諷了程顥,主要他夾帶的私貨太多了,話外之音太多了。

  他一番話說出后,有一部分官員更折服,但有一部分官員更反感。

  這個無所謂了,因為太監傳召,讓他們進宮了,新世紀開始!

  宰相在前,后面的官員按照各自品階進殿。

  章惇挪到后面,道:“子安,說得好啊。”

  “子厚,不得己罷了。”

  “大宋一定會有一個美好時代。”

  王巨微微一笑。

  新世紀開始了,但未必是一個美好時代。

  在這一刻,王巨忽然腦子變得無比的清醒。

  所謂的權利,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決策、理事權。

  就象宋朝的實職官與階官,不管這兩個官職有多大,真正做事的乃是差官。因此宋朝從趙匡義時起,就開始將權利再三架空重疊,包括差官制度。

  差官制度是將理事權變成了臨時制度,權利也就隨之減縮。各部司權利架空重疊,也就是將決策、理事權擴大,相互掣肘。因此有了那么一點民主的范兒。

  然而這樣一來,政令自然不能通暢了。于是自條例司開始后,宋朝漸漸“簡政”,簡政不是向宰相身上集權。同樣在向皇帝身上集權。這就要皇帝理政,皇帝不理政了。這些事務得有人決策,然后只能落到宰相頭上,蔡京之流便出現了。

  其次是人。

  比如江寧知州是王安石的人,那么他肯定支持變法,自下往下梳理,江寧無形中就會成了王安石的地盤。不過在宋朝想通過這個人控制地方,同樣很難。一是各路轉運使與刑獄使只是一個承接機構,對各州軍沒有實際掌控權利。二是宋朝各州軍數量太多了,三百多個,沒有那一個宰相能掌控三百多個州軍官員的能力。

  于是宋朝前期除了趙匡時代的趙普外,再沒有出現過級權相。

  但現在王安石為了變法,不得不“簡政”,將權利劃分清楚,各部司權利集中,包括自己也是這么做的,如軍器監,原來西府插手了。三司插手了,內藏庫插手了,一些大州府也插手了。然而除了地方那塊,余下京城部分,自己將它們一起集中了。集中的好處,權利清楚,職責也清楚了,就能實現真正的問責制。可這樣一來,掣肘的也少了。

  軍器監問題不大,它只是負責生產與貯藏武器的,然而放大到全國大政上呢?

  韓琦又惡心了一回趙頊。

  所以趙頊有了后來的心理。想變法,必須給王安石更多的權利。給了更多的權利。趙頊又更加不放心,于是堅持“異論相攪”。朝中一直留著反對黨。

  這樣的心理…

  王介甫,你真做好準備了嗎?

  諸位官員魚貫入殿。這個朝會也不是象后人所想的那樣,第一人很多,即便起居朝也有近百號人,這種大朝會好幾百人,實際京官更多,還有許多更低層的京官,連參加朔望大朝的資格都沒有。

  其次越是大朝,越是近乎形式。一般言事,都是將奏子遞到兩府或者御史臺,再通過這三個部門決策,若是事關重大,再由三個部門交給皇帝親批。另外就是一些親近的大臣有密奏權,直接交給皇帝的,有,不過不多。

  另外就是不得有違朝儀,如范仲淹問王曾,你為什么不管呂夷簡,王曾說了那句有名氣的話“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歸?”后來忍無可忍了,呂夷簡,我們同歸于盡吧。

  他不用上書,只簡單地來到趙禎面前,說呂夷簡收賄賂,結黨營私。呂夷簡說證據呢。王曾微微一笑,何必要證據。然后又將它放大到朝會上,導致蔡齊與宋綬二人在朝會上爭吵。蔡挺王,宋挺呂。行了,有違朝儀,四個正副宰相全部下去!

  所以一般真正的大佬,除了言臣外,罕在朝會上奏事。

  就是害怕被“小臣”挾機火拼,以小換大,將自己換了下去。

  因此往往大朝會,多是一種形式,大家走一下過場,便散朝,各回各的部司做事了。

  但這次大朝會有些例外。

  大臣魚貫而入,有幾個大臣,特別是幾個言臣準備參奏王巨的。

  他們還沒有說話呢,呂惠卿走了出來,舉著牙笏說道:“陛下,諸路常平、廣惠倉,錢谷斂散,未得其宜,故為利未博。今欲以見在斗斛,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可通融轉運司苗稅,及前錢斛就使轉易者,亦許兌換。仍以見錢依陜西青苗錢例,愿預借者給之,令隨稅輸納斗斛,半為夏料,半為秋料。內有愿請本色,或納時價貴,愿納錢者,皆從其便。如遇災傷,許展至次料豐熟日納。非惟足以待兇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信息。又,常平、廣惠之物,收藏積滯,必待年兇物貴,然后出糶,所及不過城市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無,貴賤斂,以廣蓄積,平物價,使農人得以趨時赴事,兼并者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為民,而公家無所利焉,是亦先王散惠興利以為耕斂補助之意也。欲量諸路錢谷多寡,分遣官提舉,每州選通判、幕職官一員,典干轉移出納。仍先自河北、京東、淮南三路施行,俟有緒,推之諸路。其廣惠倉儲。量留給老疾貧窮人外,馀并用常平轉移法。”

  這段話什么意思呢?

  就是原諸路常平倉、廣惠倉因為管理不善等原因。錢谷斂散,沒有揮好它們的作用,更沒有獲利多大的利益。

  這個利益不是指盈利多少,而是它們原本的作用。

  比如常惠倉是救濟為主,常平倉是調控物價,豐年糧賤存糧,災年糧貴糶糧,用此平穩糧價。

  然而因為管理不善。國家每年為這兩類倉花費良多,實際并沒有真正做到救濟多少寡孤,平穩多少糧價。

  這就是動用常平倉與廣惠倉的理由。

  有了這個前提,便有了后面的策略。

  這個苗稅不是指唐朝的青苗稅,那個更坑爹,唐肅宗后,國庫空虛,連官俸都不出來,因此國家強行向百姓征收每畝十五文的稅錢,又有地頭錢。每畝二十五文,后來二錢合一,每畝征三十文錢。亦名青苗錢。

  它是指宋朝的兩稅。

  也就是各路轉運司必須將兩倉原有的機制揮好作用,在這個基礎上,抽出一部分常平倉與常惠倉的糧食,再從兩稅中調撥出一些錢糧,用于放青苗貸。一年放兩次,根據其時間,隨著夏稅或秋稅到來時,與稅一道交納。

  此外還說了兩條注意事項,第一條遇到災傷。也就是家中遇到了不好情況,準許其拖到下次兩稅豐熟時交納。此外仿照李參的青苗錢為例。愿意借的人才借這個青苗貸,并不強迫。

  但下面的一句話讓很多人牙痛了:非惟足以待兇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信息。

  大災之年,沒辦法實施青苗貸了,那是特例。但在平時,朝廷在放青苗貸,各位豪強富人們,你們就不得再放任何形式的高利貸!

  后面說的則是廣開常平倉,以前常平倉調濟的對象主要就是市井百姓,現在是正式開售,向所有人賤買貴賣,控壓糧價,朝廷順便用之彌補倉儲損耗以及稍稍獲利。

  其次便是提舉常平司。

  以前各路有轉運司、刑獄司與安撫司,常平倉則是有轉運司或本州選幕職清干者官員一名專掌其事。自王安石推出青苗法后,于各路又設置了提舉官與管勾官,河東、湖南、梓州、利州、夔州各二員,江西、湖北、成都府、廣東、廣西、福建各一員提舉官,又差官同管勾陜西、江西、湖北、成都、廣東、廣西、福建各一員管勾官,凡四十一人,主要管理的就是青苗貸、常平倉與常惠倉。

  現在青苗法還沒有完善,提舉司同樣也沒有完善,所以只說了一句,每州選通判或幕職官一員,典干轉移出納。

  還有,不是大臣們聽說的陜西路了,而是河北京東淮南三路。

  不過王安石也怕下面官員斂紅了眼睛,刻意說了廣惠倉必須依量留給老疾貧窮一部分糧食,余下的才用于常平轉移法。

  趙頊平靜地說:“準。”

  大家卻鴉雀無聲,別看呂惠卿這簡短的奏章,信息量太大了。

  趙頊又道:“散朝。”

  大家目瞪口呆的退朝。

  王巨也退了出來。

  大蘇在后面追上,拽著王巨衣袖道:“子安,不是說好是陜西路嗎?”

  他問王巨,因為王巨剛從條例司下來,可能會知道真相。

  “子瞻,我也不大清楚哪,”王巨道,實際心中在說,道理豈不是很簡單,陜西路貧困百姓多啊,能斂到錢嗎?不但陜西路,就是人煙稍稍蕭條的京西路與河東路,王安石也不感興趣哪,它們哪里能趕上京東路與淮南路,整個北方人煙稠密,經濟最達的便是這三路。

  一切為了錢啊。

  然而大蘇同志,現在最好少與他說一些真相。

  想聽聽我心里話,再過幾年吧,黃州回來后,我們就能知無不言了。

  “這如何了得?”

  “子瞻兄,難道前年河北大災,國家都撥不出錢糧賑災,由災民自生自滅,那就能了得?”

  呂惠卿也走了過來,在邊上冷哼一聲。

  蘇東坡也冷哼一聲。拂袖走了,不過眼中出現了失望,對王巨的失望。

  呂惠卿道:“子安。有何指教?”

  實際呂惠卿對王巨也有些失望,但剛才在待漏院王巨說的那番話。又重新在呂惠卿心中給王巨加了分。

  而且他與王安石議論王巨時,王安石對王巨評價是三個字,智近詭!

  別人認為王巨做事是鋒芒畢露,王安石卻不然,認為王巨智慧幾乎接近了詭道,這一條與司馬光差不多。只不過一個帶著欣賞的態度,一個帶著批判的態度。

  王巨不協助王安石變法,王安石也不快。但王巨沒有反對,王安石也不好說什么。

  但能讓王安石說出這個評價,可見王巨在王安石心中的地位與應象。

  王巨低聲說道:“你在讀奏章時,我也在仔細地聽,青苗法由來乃是李參的青苗錢。王廣淵去了齊州后,看到災民困難,又念著朝廷財政困難,于是采納了折中之策,挪用轉運司的錢糧放貸,利息高達五分。但為何民不怨?那是大災之后。百姓一無所有,雖是五分利息,然比兼并之家的六分。甚至二十分三十分的利息好得多,更沒有利滾利的丑陋現象。這是特例。如果平時,那怕是一分利,恐怕百姓也不愿意貸之。君說不強配,可能嗎?還有,百姓貸之若不還,君又沒有提。到時候抓捕怠打也是難免的。所以我采取了躲避態度…”

  “救急之策也。”

  “希望是救急之策吧…”王巨搖了搖頭道。真要是救急之策,又倒好了。

  他頓了頓說:“一旦落實,紛擾再所難免。你若聽我一言,我只說一言!古今往來。君王最高境界,乃是永不加賦。那怎么可能?”

  就象宋朝立國。就那么點人口,那么一點官員,那么一點官兵,那么一點宗室。

  現在有多少官員官兵宗室?不加賦稅,大家豈不是一起得餓死?

  “永不加賦,那是一個夢想了,不過青苗法實施后,請切記四個字,永不加利!”

  具體放貸數量呂惠卿沒有說,但王巨還記得一些,三路錢糧合計是一千五百萬貫(石),因為王巨修建了鄭白渠,可能現在的數量更大,但不會大太多。

  用此做本金,將原來常平倉賑糴賑糶性質變成賑貸性質,也就是青苗貸,依然有賑糴賑糶,不過變成了為輔,賑貸才是為主。

  利息也未提,不過早先也說好的,是二分利。

  可能許多人看不透,有的說它斂財,有的說它是惠民,若真是惠民之舉,向貧困百姓放這個青苗貸,打擊高利貸,還真是惠政了。但不可能,一向貧困百姓放,能斂多少錢糧?二是貧困百姓偶爾放一放還可以,放多了,他們不償還,必然引起更多的糾紛。所以青苗法真正出臺后,是依戶等高低依次放的,高貸戶貸得越多越好,真正的下等戶與佃戶貸款數額卻不得過一貫五百文。

  為什么,下等戶償還能力有限!

  然而新的問題來了,高等戶需要這個青苗貸嗎?不強配可能嗎?

  所以它是以斂財為主,惠民為輔的變法。

  就是斂財!

  因此王巨說,不求不強配了,但求不加利息。

  如果按照原先的策劃,只有二分利,至于一些遇到困難百姓,可以讓他們拖到來年辰光好的時候償還,這個是征二分利,還是按年限征四分利,呂惠卿奏章里未說。

  但不管怎么樣征,它的年利就是二分!

  那么就征吧,然而實施下去,本來向豪強攤派就引起了不滿,又打擊了高利貸,更加不滿!但征的時候又冒出來三分利,甚至有的百姓拖欠后,胥吏按照半年三分計算,一年則變成了六分,兩年則變成了十二分。比如一戶貧困百姓春天借了十石糧食,當年遇到困難,無法償還,但可以拖欠,第二年略有豐收,償還十二石糧食,那不會有怨言的。就是償還十四石糧食,百姓還會感謝朝廷。然而經胥吏一變,則變成了償還二十二石糧食。百姓如何償還?

  那么不僅是斂財,而且還成了苛政!

  如何不落反對派的口實!

  王巨說的永不加利,就是指這個。

  呂惠卿顯然低估了下面的官吏,他點頭道:“本就是惠民之舉,如何加利呢。”

  惠民之舉?王巨無奈地笑,又說了一句:“吉甫兄,為什么剛才你讀這篇奏章里,滿朝文武沒有一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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