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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田賦

夢想島中文    大唐極品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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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農業稅,說白了也就是田賦,是華夏歷朝歷代中央政府對擁有土地的人所課征的土地稅,被列為國家正供,是國家財政收入的最基本、最主要來源。

  春秋戰國時期,魯宣公十五年出現的“初稅畝”是華夏歷史上記載最早的征田賦之始。以后或稱租,或稱稅,名目累變,或收實物,或收銀錢,時有不同,然歷來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

  田賦起源于夏、商、周之“貢、助、徹”三法,而戰國時代魯國的“初稅畝”和秦簡公“初租禾”的實行奠定了封建社會的田賦制度。

  “田”是指按田地征收的田租,“賦”是由軍賦代金轉變成的人頭稅,叫口賦。秦統一中國后,建立了一整套賦役制度,形成田有租、人有賦、力有役的局面。

  《漢書食貨志》記載,秦朝“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

  既說明當時的田賦叫田租,也反映秦王朝賦稅負擔的沉重。歷史上對田畝征收的土地稅,名稱不盡相同,從秦漢到魏、晉、南北朝稱田租,后來官田稱租,私田稱稅。

  宋有“官田之賦”和“私田之賦”,這是不分官田、私田,統稱田賦之始。元至明初,叫稅糧。明推行“一條鞭法”以后,叫回賦。

  田賦是歷朝歷代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歷代政府都十分重視田賦制度的改革,如唐初的“租庸調”和唐中期的“兩稅法”,明朝的“一條鞭法”和清朝的“攤丁入地”、“地了合一”,對后代有重大影響。

  清代田賦包括地丁、升科、租課三個項目。地丁,是指地賦與丁賦。源于清朝雍正二年以丁糧攤入地糧內合一征收,故稱為地丁。升科,是指凡新購買土地或留置旗產地畝或開墾荒地及官、旗、黑地,初報完糧者。升科項內有旗產升科、官荒升科、旗地升科、旗租升科、黑地升科及官產升科之分。租課,是指官田或公有地租給農民耕種,由官府征收地租。地丁、升科、租課各項合稱為糧額。

  辛亥革命后,又將漕糧、戶課和各種官田租課統稱四賦。到國民政府統治時期才將按土地所征的各種稅收統稱四賦。田賦雖然以土地為課稅對象,但地主所繳納的是從農民身上榨取得來的地租,屬于農民剩余勞動或必要勞動產品的轉化形式,農民是田賦的實際負擔者。

  可以說田賦是一種最主要的對農民的剝削壓榨手段,而且是毫無限制的掠奪,在歷史上,唐代宗大歷元年,以國用急需為理由,沒有等秋糧成熟,就向民間田畝征收附加稅,按青苗地每畝稅錢十五錢,又征地頭錢每畝二十錢,通稱青苗錢,這是田賦預征的開始,如此橫征暴斂,使農民不堪重負,農村經濟遭到嚴重破壞。

  而清朝在田賦正額之外,還有為數眾多的加征,主要是耗羨、平余和漕糧附加三項。耗羨,又叫火耗。清初,田賦多以銀兩繳納,各州縣收入田賦銀后,要把所收納的零碎銀兩,熔化成規定重量的銀錠,才能人庫。由于在熔鑄時,重量有所虧耗,因此,各地征收準適當多征一些,以補虧耗之數。但地方官吏往往借此苛索,成為剝削人民財富的一種手段。

  平余,雍正時,四川的不法官員在征收賦稅時,暗將戥頭加重,以增收銀兩。乾隆三年,為整飭暗中加重之弊,準四川在火耗之外,每百兩提解六錢,稱平余。以后各省仿行,成為田賦的加征。

  漕糧,是指向京城運送漕糧的各種加征浮收。漕糧是清代田賦的一部分,以實物繳納。清后期政府為支付不斷增加的對外賠款,以“分賠”、“攤賠”。“代賠”等名目將沉重的賠款負擔分散給地方。地方無款可籌,只好以附加稅的形式。

  此外封建王朝為了緩和社會矛盾,也會時不時的降下隆恩,對賦役的減免主要分為兩類,一類為災免,一類為恩免。

  災免是指凡遇災,地方官吏應立即逐級上報,賦役依災情予以減免。恩免是指凡皇帝即位、太后或皇帝壽辰等重大慶典的情況下,賦役予以減免。

  元代賦役減免,主要是免差稅,分為恩免和災免。“時因慶遇,或行幸所過,恒賜差稅,如大興、開平、興和、畿內諸縣,賦稅屢免。”“或有災荒,詔書迭下,除其賦稅以優民力。”

  明代,賦役減免分恩蠲、災蠲二類。恩蠲多發生在皇帝即位、重大慶典的情況下。有關災蠲、販濟,明太祖規定:凡四方水旱輒免稅。豐年無災害,亦優免地瘠民貧者。凡災年,盡蠲二稅,且貸以米,甚者賜米布若鈔;又設預備倉,令老人運鈔易米以儲粟。有時還將糧食和國庫銀錢用以販濟災民;對受災地方并無倉儲者,則從他縣調米賑濟。對因災被迫賣子女者,官府予以收贖;命令富人蠲免佃戶田租,大戶貸給貧民糧食,免除雜役,到豐年償還;皇莊、湖泊弛禁,允許民采取食物;饑民返還原籍,給予口糧;京、通倉米平價出賣;預支給官俸米糧以平價;建立官舍讓流民居住,給糧米來收養棄嬰兒;建立養濟院來收養鰥寡孤獨、無依無靠的老人。

  清代,賦役減免,也分災免、恩免二類。災免凡遇災,地方官吏應立即逐級上報。清朝規定受災六分至十分為成災,五分以下為不成災。確認災害的辦法是先由災戶報簡明呈單,列災戶姓名、所在村莊、受災田畝數及具體位置、災戶大小口數,交地方政府與糧冊查對,并將呈單作為勘災底冊,查災人員拿著底冊一畝一畝核實,劃定受災程度并將災戶劃分為極貧、次貧等級。清朝規定饑民以16歲以上為大口,16歲以下為小口,年齡小不會走路的不準入冊。等到全部勘查完畢,州縣官核造總冊,注明應否蠲緩上報。

  恩免凡皇帝即位、太后或皇帝壽辰、沿例渴陵、巡狩等重大活動,不分無災有災,都按定制給予賦役寬免。

  然而這種所謂的隆恩,卻因為規定不明確,或者行使不利,非但不能起到減輕農民負擔的作用,反而會予以加重,到頭來畫虎不成反類犬。

  杜睿在貞觀變法之時,也曾提出過改革稅制,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將當時施行的租庸調稅法改革,結合唐代中期的兩稅法,以及明代的一條鞭法,形成了新的稅制。

  但是無論如何改革,依然改不了的是,征服始終都是寄生在天下百姓貧弱肌體上吸血鬼的現狀。

  以天下農民的力量供養一個龐大的國家,這是無論如何都不合道理的,杜睿一直以來搭理發展國內的經濟,為的就是能夠有朝一日,將農民從被盤剝的社會地位之中,解救出來。

  后世的新中國實現了農業稅免征,那是因為國家富強了,不再需要以農業稅來供養國家,現在大唐也到了這個時候。

  雖然說處在當下的大唐,在生產力,社會財富上還無法與后世相比,但是現在的大唐不可以稱之為不富,龐大的商業貿易,海外貿易,讓大唐的歲入每年遞增,而且其中的組成部分,已經由田賦,變成了商業稅。

  將田賦從主導地位,變成了次要地位,而如今杜睿所提出來的征收奢侈品稅的制度,毫無疑問,將再次提高國家的歲入,這樣一來,田賦就更顯得微不足道了。

  歷朝歷代的士人都在高喊,國不與民爭利,可是他們的主要目的其實是,國家不要與士大夫爭利,要與士大夫共天下,升斗小民的死活,何曾被他們看在眼里。

  現在杜睿所提出來的,才是真正的國不與民爭利,放棄農業稅,無疑會惠及天下的農民,讓他們能夠完全的享有自己勞動所創造出來的財富。

  高智周一直以來都是杜睿的忠實信徒,難怪他在看了杜睿給他的那份資料之后,會如此的興奮,發出這樣的感嘆。

  張言碩等人此時看杜睿的眼神都變得熱切了起來,他們都是出身與小戶之家,自然知道田賦對一個農戶來說,是多么沉重的負擔,辛苦一年,大半的產出都要用來繳納賦稅,剩下的也只能保證溫飽而已,可是這已經省得上是盛世了。

  如果當真能夠取消田賦的話,那無疑是天大的好事。

  杜睿指著高智周手中的那份資料,道:“你好好看看,研究一下,明日為師希望你能理出一個章程來,在內閣一通討論!”

  高智周聞言,難掩心中的激動,他知道杜睿是準備將這份惠及萬民的大功勞交給他來完成,激動道:“恩師放心,弟子一定不負恩師重托!”

  高智周說著,將那份杜睿寫的資料舉過頭頂,雖然幾張紙輕飄飄的,但是此刻在他手中卻是重若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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